关于乡村振兴项目(十里莲江)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与建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报乡村振兴项目(十里莲江)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403-48-01-029654)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位于莲洲镇莲江村,规划新建机耕道路工程、拆除原有现状工程、填土工程、绿化工程、水电配套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等。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建机耕道路3条,长约970米,宽约8米,其中地块一至地块二之间的机耕路长约235米,宽约8米;地块一至地块三中间段通向S272的机耕路长约130米,宽约8米;地块一至地块三之间的机耕路长约605米,宽约8米,并对场地进行平整和回填。
(二)建设500kva变压器和800kva变压器各一台,供水供电系统就近接驳供水管网和供电线路。
(三)新建7座污水处理设备系统。
二、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项目(十里莲江)基础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经区投审中心审核,建议该项目估算金额为4455.65万元,其中:
(一)工程费用:2838.80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246.18万元;
(三)预备费:308.50万元;
(四)征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1062.17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三、请按基建程序开展项目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
项目建设的其他有关问题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
经济发展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