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劳动局全力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当前,经济社会进入发展的;黄金期;、矛盾的;凸显期;和社会;转型期;,受产业结构调整、市政建设拆迁等城建力度加大和劳动方面新法施行等因素的影响,劳资纠纷进入多发的临界点,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劳动部门被推到维稳工作的第一线。
面临这种严峻的形势,今年以来,在龙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龙岗区劳动局克服人手不足、工作难度大等困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劳动监察执法的力度不断加大,劳资纠纷预防和调处能力不断提高;劳资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深入,重大劳资纠纷事件基本可控;用人单位劳资矛盾基本缓和,全区劳动关系总体上基本平稳。
早发现,畅通信访投诉渠道
龙岗区劳动局在开展工作中,进一步畅通信访投诉渠道,采取来信、来访、来电、电子邮件和媒体(民声热线)等5种方式,接受劳动者投诉和举报。
今年3月份,龙岗区劳动局在全市区级劳动系统中率先将信访投诉电话拓展为;一号三线;,专人接听,提供语音提示、遇忙转移等多项语音服务功能,提高电话接通率,方便群众的投诉咨询。成立了排查化解劳动争议矛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龙岗区排查化解劳动争议问题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劳资隐患的排查治理实行责任倒查制,对群众反映严重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的信访事项进行及时处理,做到不拖、不压、不敷衍,要求一般信访案件的结案时间不超过1个月,而实际上对大部分案件的处理不超过半个月,结案率100%。
同时,重点抓好大案要案的督办工作,将上级交办、转办要案、领导批示件、疑难案件、上访老户等列入局领导督办包案范围。出台新的《信访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劳动信访程序,完善劳动信访预警制度,加强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解决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把群体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19月,全区劳动信访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14799批46275人次。
早介入,创新劳动监察执法手段
结合龙岗区实施;大综管;战略部署,龙岗区劳动局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料,管理重心下移,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劳动监察力度。
一是推行;红;;黄;;绿;卡的分类管理制度,区劳动监察队分为3个执法监察组,每组分片挂钩各街道,责任到人到岗到位,与街道、社区劳动监察力量同岗同责严查、严管用人单位欠薪等违法行为,重点对去年年底确定的148家严重违反劳动法规的;红;卡类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监管,加大 ;灭红;工作力度。
目前,;红;卡企业仅剩75家,对11家欠薪2个月的企业进行了重点监控。二是推行定岗、定责、定任务的;网格化;管理,整合区、街道、社区劳动监察队伍,明确区域和责任,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依托基层社区派驻厂长力量,督促用工单位建立用工档案,依法用工,严格内部管理。三是推行欠薪企业;黑名单曝光制度;,及时把恶意欠薪企业的名单在媒体上曝光,借助舆论压力谴责企业的欠薪行为。四是开展专项治理。从今年5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2007年上半年的用工执法检查。从6月份开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纠治欠薪行为的;霹雳行动;,专项治理欠薪等非法用工行为。
据统计,自专项行动以来,为员工追缴被拖欠、克扣工资1.25亿元,涉及人数10万多人。目前,龙岗区劳动局结合春节前夕欠薪等劳资案件多发的特点,正在组织今年下半年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欠薪、工资不达标等违法行为,预防劳资纠纷的发生。五是注重部门联动机制。在日常监察中,该局重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互报制度,把欠薪等违法企业名单通报给海关、经贸、法院、司法、建设、社保和工商等部门,各部门在职责职能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合力钳制恶意欠薪等严重违规行为。
同时,按照;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原则,开辟劳动争议处理绿色服务通道,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对劳动者当事人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到庭参加仲裁的;情况紧急、矛盾易于激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用人单位作为申诉人的案件,有可能对离职员工在新的工作单位带来不便的案件,经劳动者当事人申请,或经仲委会安排,在夜间、假日开庭,此类案件19月份有29宗。在拖欠工资、工伤医疗待遇等案件中,劳动者当事人申请仲裁,交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经其申请,减免其应缴纳的仲裁费用。19月费用减免案件84宗,涉及人数4373人,减免仲裁处理费42.8万元。继续推行对社会的五项承诺,规范办案程序。对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做到;随到随立;,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当庭裁决;。19月共当庭裁决案件203宗。对依特别程序审理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保证在15日内结案,突发性群体案件5日内结案。创建;巡回仲裁庭;制度,将仲裁庭开设在用人单位、劳动争议发生现场,方便劳动者诉求,;巡回仲裁庭;19月开庭审理案件20宗。严格规范庭审程序,对普通案件严格实行时效内审结正常化,保证在60日内结案。
在实施;大综管;战略中,龙岗区劳动局着手建立23个流动仲裁庭,在有条件的社区现场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就地化解劳动争议。为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避免执行难,我们加大了劳动争议调解力度,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数占立案总量三成以上。19月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020宗,立案2670宗,涉案人数14019,标的16842万元,无一错案,在妥善处理欠薪等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仲裁发挥了重大作用。
早化解,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在平时开展工作中,龙岗区劳动局切实维护困难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资纠纷预防和化解过程中,按照;打疏结合;的方针,一方面积极参与对非法劳动维权机构和个人的打击,协调法院等部门严格审查代理人资格,封堵非法维权活动空间,净化劳动维权市场秩序;一方面充分提请区委区政府于今年2月份成立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为符合条件的外来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免费对外来劳动者伸张正义,体现政府的人本关怀和社会的公平。区外来劳动者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挂牌成立以来,共接受来电来访2633人次,受理案件124宗,涉案标的597.3万元,目前已结案116宗,调解率62.1%。
为增强对群体性劳资纠纷的处置能力,龙岗区劳动局成立了突发性重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结合新的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制度,推行了全天候值班制度、突发性劳资案件及时介入制度、案件专报制度,发生重大劳资纠纷事件后第一事件赶赴现场处置。对于重大劳资案件,该局推行;领导包案、专人主办、专人负责;的处置模式和责任事故惩处制度,及时有效地调处劳资纠纷。为多种渠道加强对重大劳资纠纷的处置,配合区委区政府推行的《关于预防和处理重大劳资纠纷案件的意见》,起草了《龙岗区处理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规范使用程序,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应急到位。
为增强劳资纠纷调处和隐患排查的执行力,龙岗区劳动局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出台了《劳动监察目标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通过日常严密的监督考核,依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日常监察中的发生的不作为败诉案件、处理信访案件不力等行为严肃处理。对基层在工作中被人大代表质询或政协委员评议反映出问题、被上级主管部门点名批评或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建议辖区街道实施责任;倒查;。(本报记者 李中华 特约记者 史兆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