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井岸城区水浸整治Ⅱ期工程建设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二次公告)
根据区政府印发《关于珠海市斗门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珠斗府[2014]32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为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我局已于2015年1月5日发布了《关于举办“斗门区井岸城区水浸整治Ⅱ期工程”建设方案听证会的公告》,1月12日下午截止报名,确定了9名听证参加人及8名旁听人。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地点和听证内容
时间: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区水务局四楼会议室(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70号)。
内容:井岸城区水浸整治Ⅱ期工程建设方案。
二、听证主持人
张教宏 斗门区水务局 副局长
三、听证陈述人
黄计谋 斗门区水务局 局长
四、听证记录人
陈燕青 斗门区水务局
五、听证参加人(共9人)
其中:
(一)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1名
林少森 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
(二)市民:4名
林效成 斗门区井岸镇南潮村
周耀欢 斗门区井岸镇坭湾村
容英杰 斗门区井岸镇北澳村
容达昌 斗门区井岸镇龙西村
(三)人大代表2名和政协委员1名:共3名
梁海辉 斗门区人大副主任
邓栈富 斗门区人大选联工委主任
何安 斗门区政协办公室主任科员
(四)相关专家:1名
黄辉宁 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 总工程师
六、听证旁听人:8名
吴素雯 斗门区发改局
邝学勤 斗门区财政局
陈建雄 斗门区住建局
张忠 斗门规划分局
赵晓光 斗门区法制局
许元镇 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
罗金汉 斗门区电视台
杨树旺 斗门区电台
七、有关事项说明
截止1月12日下午5点30分,参加人包括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1名,市民代表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3名,专家代表1名,符合《珠海市斗门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关于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全体听证参加人的四分之一的规定。因此总听证参加人人数为9人,听证会按期举行。
请听证参加人准时参加听证会,并注意携带身份证件。因故不能参加,应当于听证会举行3日前告知听证组织机关;无故缺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5551286,5522102,5532169。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