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文产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南山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755-26542334。
一、概述
2011年,根据区政府整体工作部署,我办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流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文产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政府信息监督保障制度,认真抓好落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保障。
(三)规范审批程序。规范审批程序,修改完善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事项,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细化,按照依法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整理发布我办政府信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全面严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在南山政府在线文产办子网上信息公开。公开部门概况、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相关内容,并为企业公开及提供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表格等。本年度在南山政府在线网上公开信息198条,其中,工作动态13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4条。
(二)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上信息公开。2011年在《蛇口消息报》每周五开辟文产专版;在市《信息快报》、区《南山信息》等刊物发布报道共4篇。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办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而对我办提起行政复议案或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和经费情况
我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一人兼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在日常办公经费中列支。2011年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复印费、检索费、邮寄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2年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逐步提高全办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及时、规范地做好信息公开。
南山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