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新函〔2018〕36号关于宝安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105号建议的答复
庄宏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裕安二路与107国道微循环的建议》已收悉,综合宝安区交通运输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宝安交通运输局已于2016年开展107国道及衔接道路交通规划研究,拟对107国道进行市政化改造,完善107与周边的路网衔接通道,但由于目前107科技创新走廊空间规划、轨道、综合管廊等相关规划尚未稳定,且市规划国土部门针对107国道市政化改造的功能定位尚未明确,因此107国道宝安段市政化改造的具体方案尚未确定,待上述规划稳定后,再行对接相关规划并完善相关研究成果。
关于迁移经查广汽本田4S店的问题,经查,位于裕安二路与宝民一路交汇处的“广汽本田4S店”是深圳市鹏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其分公司,关于该地块拆迁问题,根据区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关于研究鹏峰汽车(集团)在我区建设奥迪汽车4S点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深宝府会纪[2012]81号),指出“会议要求土地产权单位和事宜单位作出书面承诺,一旦政府实施交通路口改造工程,将无条件服从政府安排”。因此,鉴于“广汽本田4S店”是区委区政府同意其建设的临时过渡场地,建议应由土地产权单位无条件收回土地,而不是立即采取执法手段处置此问题。
联系人:陈果
电 话:27596752
新安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