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员额的决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2015年8月21日深圳市南山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南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审议了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员额的请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7条的规定,以及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前海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函》(深常办函[2015]07号),决定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员额为80名。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8月21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12:32: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