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湾区黄立鱼产业基地核心区水电路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金发改投〔2020〕34号
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金湾区黄立鱼产业基地核心区水电路
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金农农水函〔2020〕8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工程立项。现就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020-440404-05-01-066251)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金湾区黄立鱼产业基地核心区水电路配套工程一期按设计10年一遇的防洪(潮)标准,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干建设。河道清淤长度约5660米,修整排水渠长度约3688米,建设过路涵18个,建设梁式渡槽1座,建设排水管道长约2957米,建设道路约5189米,铺设电缆约5350米,建设生态湿地总面积约26亩。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696.18万元。建设资金从珠海市金湾区黄立鱼(黄鳍鲷)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内安排。
三、审批依据: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珠金府常字〔2020〕9号);
(二)金湾区财政局资金证明;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四、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界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