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便民服务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市住建委在开展“四服务”活动中,把握的核心是服务群众,实施的主体是机关干部,落实的内容是转变工作作风,服务的主旨是为民便民。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努力营造工作环境好、为人处世风气正、服务群众效率高的工作氛围。
市住建委党委要求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职责,立足岗位开展为民服务。全委系统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提出了项目联审制度,推出了城建档案查档减少县区审查盖章的新举措。产权登记时限较比国家规定全部减半,个人查档业务实现立等可取;在房屋维修方面,以主动巡查维修替代被动告知维修。在受理群众报修时,凡遇到职责不清、产权不明的问题,住建委将全部予以受理和处置,承诺让群众满意。
为方便群众办事,市住建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均在醒目位置公布了部门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办事流程、办公地点等。在办事大厅设立了咨询服务窗口和导服人员,增设电子显示屏全天滚动播放服务指南。全委系统还采取主动***服务的方式,走进项目、走进现场、走进村屯、走进企业、走进社区家庭,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解决问题的针对性,解决了繁荣小区下水管线改造,将新华社区、长城小区、茗佳小区百姓提出的弃管楼维修等热点、难点问题,纳入维修改造计划。
在做好职能服务的同时,市住建委坚持落实好权力下放和移交工作,做到真减权、真放权、放实权,优化公共服务。目前,市住建委已经与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太子河区政府全部签订了下放协议,下放的质监安全机构人员已经组建完毕。在下放权力过程中,努力做到确保城区政府能够有效地承担起建设管理的各项任务;确保下放衔接到位;确保城市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三个确保”内容。
市住建委着力推进阳光服务,对政务和党务信息实行全方位公开。在公开内容上,注重贴近实际,把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服务承诺等列为重点,最大程度地公开城市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重点工程项目审批、建设工程质量、建筑业房地产业行业监管、财务预决算、专项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的热点和焦点信息。保障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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