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宝安函〔2018〕324号宝安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183046号提案的答复
余湘立委员:
《关于解决新安一路机动车行驶中有关问题的提案》(第 20183046 号提案)收悉。现我局就分办意见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解决新安一路机动车行驶中有关问题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交通设施施工、设计单位,会同新安交警中队进行现场勘察。
根据现场情况,设计单位制定了交通组织调整方案,并征求了新安交警中队的意见。调整内容与您所提出的建议基本一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恢复新安一路翻身路口(往107国道方向)路中的掉头通道,地面标线调整为左转掉头车道,并在新安一路翻身路口(双方向)掉头口设置掉头标志,提醒司机掉头车辆避让直行车辆。
二、新安一路翻身路口(双方向)靠近中央分隔带的第二条直行车道改为直行带左转车道。
三、新安一路宝安大道路口(双方向)靠近中央分隔带的第二条直行车道改为直行带左转车道。
我局已安排维护企业按照方案施工,预计6月15日前完成。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交通事业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在今能一如既往地为交通事业建言献策,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理解和支持。
专此答复。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宝安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2日
(联系人:戴志丹,联系电话:27881618,135****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