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教育局关于征求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月19日开始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20天,现公示期已结束。在公示期内我局共收到意见、建议共182条,其中有效反馈意见161条。我局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经对相关反馈意见的梳理、归纳、研究,群众的主要诉求集中到户籍时长认定、计算方式方面的问题以及个别类型房产积分认定标准不明确的问题,我局结合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对《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针对性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2月10日至2月24日,本次征求时间为15天。
二、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对该《办法》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反馈(zhangxj@szns.gov.cn)和电话反馈方式(2***8607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与我局联系。
三、特别提醒
为保证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家长最迟于4月15日前对相关重要数据(户籍类型、户籍时长、居住证有效性、居住证时长、社保情况、房产情况、房产的学位锁定情况、家庭计生情况等)进行自查、更新,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准确无误。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