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符合条件人才每月可领房补200至2000元
本报讯(记者 邬双舟)日前,南山区率先启动了区级人才安居试点工作,将通过为区属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发放租房补贴,以缓解企业人才的住房压力。届时,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每月将可领取200至2000元的住房补贴。
南山区人才安居工作由区住房和建设局牵头,区科创、经促、发改、人资及文产等部门共同参与,之前,6家单位结合南山产业发展特点、人才结构和住房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了重点企事业单位的认定标准,认定范围主要是区重点引进、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成长企业、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总部、工业百强、纳税百强、重点文化企业、具成长性中小文化企业及民营领军企业等。
根据认定标准,6家单位拟定了第一批入围的试点企业1573家,并于8月26日在各自单位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类型归属,到上述6家区属单位的官网查询入围情况。企业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建议,可通过指定联系方式向所属单位提出,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经核查属实,取消相关企业的试点资格。符合申请条件但未被纳入第一批试点名录的企业,将被纳入下一批人才试点企业名录中。原则上,南山区将会在每一季度受理一批申请的试点企业。
公示期结束后,将由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汇总,形成最终试点企业名录,并在该局官网公示。接下来,南山区将对名录中的试点企业专办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就进入试点企业人才补贴申请及补贴发放阶段。
据了解,人才申请租房补贴,需符合几个条件:一是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各类型人才。二是该人才受聘于《试点企业名录》范围的企业。三是人才的职称、学位、年龄条件应当符合《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29号)等有关规定,即,要求新引进的高级人才,拥有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拥有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中初级人才要求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年龄条件,以申请年度的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
具体补贴标准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2000元/月;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1500元/月;具有博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1000元/月;具有硕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500元/月;具有学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200元/月。高、中初级人才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期限均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