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水综合治理技术改造项目及白水回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4年第11号
项目名称:废水综合治理技术改造项目及白水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508号
建设性质: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废水综合治理技术改造后项目日处理工业废水可达12000m3;白水回收技术改造主要是用多圆盘纤维回收机替代现有的开放式白水回收系统
总投资:9779.11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落实生产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综合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的生产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其中COD、氨氮排放符合《制浆造纸业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3造纸企业排放限值及《国家排放标准中水污染物监控方案》规定要求,其它污染物排放符合《制浆造纸业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造纸企业排放限值及《国家排放标准中水污染物监控方案》规定要求;
(三)白水回收技术改造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及排放废气和废水;
(四)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收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和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的废物,交具备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五)设置了严废和危废贮存设施;废水排放口已按规定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并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4年2月21日-2014年2月27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教育路89号二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