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街道开展民法总则专题讲座
《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颁布施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法总则》的学习、了解和应用,增强社区书记主任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社区书记主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10月18日,拱北街道在二楼会议室组织开展学习《民法总则》专题讲座。拱北辖区各社区书记主任、妇干、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社区义工代表约60多人参加了讲座。
本次讲座邀请了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张德斌律师主讲。张律师首先结合《民法总则》立法过程,阐释了《民法总则》出台的重大意义,接着就《民法总则》关于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制度亮点进行一一解读,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讲解与个人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定,并对相关的新规定如何应用到工作、生活中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
此次讲座不仅让在场人员普遍认识到《民法总则》的重要性,也使在场人员认识到它为每个人提供着“从胎儿到坟墓”的全方位保护,进一步加深了在场人员对《民法总则》的认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