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国能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4年第23号
项目名称:珠海国能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国能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洪湾工业区洪湾路 10号华网通信大厦一楼B区、二楼、四楼A、C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电力设备、电气机械、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移动通信终端)的生产;微波馈源的生产及微波天线的系统集成;工业用压铸、机械加工产品的加工与生产;高频线路板基材(不含电腐蚀)的生产及高频电子产品的加工生产;电力、通信等行业通信产品的系统集成。年产馈源1.2万套、馈线座150万件、支撑座10万件、振子支座80万件、加强座120万件、背盘1.5万件、高频基板4万件
使用面积:4752平方米
总投资:15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单位:珠海天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落实生产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二)上胶工序(烘烤工序已取消)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三)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收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交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五)废气排放口已按规定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已基本规范化设置。
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4年5月28日-2014年6月3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教育路89号二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