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华街道积极开展新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新《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已在 2017年 2月 1日 正式施行,新条例的实施在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配合新《条例》的施行,真正把新《条例》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梅华街道按照培训计划安排,于 4月 27日上午 在街道六楼会议室召开了新条例的宣传贯彻会议。此次宣贯会议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专门聘请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珠海市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协会专家刘锦洲进行授课。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街道安委办全体工作人员,辖区工业生产类,中小微类、危险化学品类、交通运输类企业以及各物业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共计 100 人。
刘锦洲工程师从新、旧安全生产条例的对比入手,重点向与会人员讲解了:一、珠海新安全生产条例的简介;二、珠海新安全生产条例的内容;三、违反新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代价三大部分。通过新、旧条例的对比,大家更清晰地认识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隐患排查治理内容等法律条文。
通过培训,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意识, 调动了企业参与、支持新安全生产条例的积极性,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从而强化了依法治理,安全发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