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068号办理情况的函
罗府函〔2016〕142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068号办理情况的函
尊敬的张庆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取缔城市流动商贩乱摆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文明建设的发展以及公众对市容秩序的关注,城市流动商贩乱摆卖一直是罗湖区城市管理整治的重点。乱摆卖是城市管理的一个痼疾,尽管城管执法部门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但乱摆卖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稍有松懈,便卷土重来,反复性很强。城管与小贩之间陷入无休无止的拉锯战,不断上演所谓的“猫鼠游戏”。当前的舆论环境和媒介环境对城管执法非常不利。摊贩被普遍认为是“弱势群体”,而城管则被打造成“蛮不讲理的恶霸”形象,城管“妖魔化”。
为了更好地维护城市市容秩序,给市民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罗湖区采取了多种措施打击违法乱摆卖行为。
一、明确责任划分,注重监管成效。
目前罗湖区在区一级设城管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全区的城管执法监察工作,在十个街道办事处分设十个执法队负责各街道辖区的具体执法工作。区监察大队采取日常巡查监管和定期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街道的市容秩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街道执法队伍的日常执法工作进行监管。2015年12月至2016年初,区监察大队组织各街道执法队轮流开展执法队伍纪律教育培训,对全区所有城管执法队伍及外包服务人员进行了全面的纪律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水平。
二、灵活监督管理,持续高压整治。
目前,我区通过日常路面巡查、守点和市民举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高压整治流动商贩乱摆卖行为。各街道执法队以中队辖区为单位,分段包片,每天晚上对重点路段和繁华商业街进行巡查和蹲守,不仅对路边随意设置的流动摊点取缔,正规门店在店外经营的也依法查处。我区南湖、桂园等街道执法队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效应对早上上班前和晚上下班后的流动商贩乱摆卖高峰时段。此外,为了加强协调和督办力度,区监察大队实行弹性上班,加强夜间市容秩序的督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街道执法队进行整改,对于反复回潮的重点难点区域路段,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防反弹。2016年一季度,全区共清理整治流动商贩乱摆卖24528宗,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乱摆卖行为。
近年来,我区一直高度重视辖区100多所学校周边的市容环境,加大力度清理整治学校周边的流动商贩乱摆卖问题,通过宣传、教育、执法、管理四措并举,组织、督促各街道执法队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工作,全力维护好学校周边市容环境秩序。各街道执法队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增派机动力量对违法回潮现象进行及时的持续性的打击取缔,坚持不懈地开展清理工作,巩固整治效果。同时,要求有条件的街道执法队,在学校周边违法行为容易产生的时段(即每天学生上下课四个重点时段),安排1-2名执法人员及执法车辆在学校周边进行守点工作,对各类流动乱摆卖、超线经营等严重影响学校周边市容面貌的违法行为开展强有力的连续整治。今年以来,全区共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小吃、玩具、小百货、蔬菜等流动乱摆卖行为7300多宗,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
三、强化公众参与,多方形成合力。
我区利用12319城管热线电话及“美丽深圳”、“罗湖城事”等微博微信公众平台,随时接受市民群众的监督举报。同时,为了加强我区城管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区城管局于2015年底聘任了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对我区城管执法工作及市容环境秩序管控的日常监督。
2016年初,罗湖区城管局开发了市容环境考核系统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每月对各街道的市容环境秩序进行考核,同时对外包服务企业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日常巡查或考核过程中,如有发现流动乱摆卖等违法行为,将对街道执法队进行扣分、对外包服务企业进行扣款处罚,有效促进各街道执法队伍主动作为,进一步压缩流动商贩乱摆卖行为的生存空间。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强化职能监管,严格依法执法,一如既往地加强对流动商贩乱摆卖违法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秩序。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3日
第20160068号.docx
(联系人:陈跃,联系电话:25666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