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福彩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分配使用坚持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域发展、人口数量、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项目补助标准,重点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医疗救助、残疾人康复救助。根据《***管理条例》,现将我市2018年度发行福利***所筹集的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珠海市福利***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
2018年我市共销售各类福利***6.74亿元,筹集公益金20375万元,其中上缴中央、省公益金13033万元,市留成公益金7342万元(含弃奖转入210万元)。
二、2018年珠海市福利***公益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预算安排福利***公益金6000万元,其中一般性福利***公益金3600万元,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1200万元,医疗救助金1200万元,本年预算支出5431.9445万元。
三、2018年资助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及投入资金情况
(一)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人和儿童福利类项目安排资金2081.665万元。
1.公办养老机构改造维修、购置设备、购买养老社工服务910万元:用于斗门区白藤街道社会福利中心配套工程项目、斗门镇社会福利中心新建大楼主体工程建设项目、莲洲镇社会福利中心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2.民办养老机构补贴98.85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每月运营资助300元,对新增床位每张床位资助10000元,分5年予以支付,每年2000元,由市、区各按50%比例负担;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维护、运营及居家养老服务补助190.75万元;
4.养老机构巡回社工服务及养老服务培训项目50万元;
5.资助市老龄办项目140万元: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120万元,老有所乐项目20万元;
6.慰问全市三无五保对象和麻风病人,慰问孤儿和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节日慰问经费79.06万元;
7.资助市妇联儿童项目20万元,资助团市委儿童项目20万元,资助市红十字会儿童项目23万元;
8.资助市社会福利中心孤儿项目550万元。
(二)优抚对象抚恤、退役安置、殡葬、救灾减灾项目安排资金477万元。
1.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项目279万元;
2.救灾减灾项目32万元;
3.殡葬补助项目166万元。
(三)医疗救助、残疾人康复救助安排资金2289.5633万元。
1.城乡医疗救助金项目1200万元:全市医疗救助42930人次,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
2.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1089.563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补助、心理健康服务、残疾人康园中心(工疗站)训练补贴、残疾人康园中心管理督导服务、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为特困残疾人家庭配置基本生活用品及家电、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以及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等项目。
(四)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慈善事业发展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与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等相关支出和经批准与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相关的购买服务支出项目安排资金583.7162万元。
1.为老人、儿童及青少年、妇女、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专业社工服务项目500万元;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项目30万元;
3.低收入困难群众节日慰问经费40万元;
4.珠海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经费7万元,福彩金公告费及评审费6.7162万元。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财政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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