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旧小区加建户内管道燃气设施收费问题的复函
珠发改函〔2014〕998号
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报来《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关于老旧小区加建管道燃气设施室内部分收费标准的请示》(珠管燃发〔2014〕69号)悉。为加快推进我市管道天然气建设及普及工作,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管道燃气建设及天然气利用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4〕115号),
经研究,现就老旧小区加建户内管道燃气设施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我市老旧小区加建户内管道燃气设施收费标准990元/户,管材采用镀锌钢管,包括IC卡燃气表、镀锌钢管、阀门等材料费及人工费用。
二、用户若对燃气加建有特殊改造要求,按我局《关于管道燃气服务收费的复函》(珠价函〔2014〕6号)核定的管道燃气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三、上述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期满前一个月重新报我局核定。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府办公室,市市政和林业局,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