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深卫发〔2006〕208号
各区卫生局、各有关医院: ***: 1. 2007年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系统执行办法及安排计划 市卫生局规财处联系人:杨艳,电话:25535994 市医学信息中心联系人:莫庭方,电话:25624754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 医疗服务 价格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6〕131号)要求,和我市医疗机构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的工作需要,我局组织研发的《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将于近期在全市各医院统一安装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请于12月28日前,将本院现行诊疗服务(条目)项目汇总(详见***3)的相关书面报告、汇总表,连同电子文件报送市医学信息中心。
二、医院端软硬件安装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匹配。我们将为各医院统一购置专用前置服务器,并将软件安装在前置服务器上,然后通过前置服务器建立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接口。请各医院确定具体负责人积极配合;并要求相关医院信息系统供应商配合,负责于2006年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改造工作,并做好测试调试工作。HIS系统改造开发的具体要求详见***1。
三、充分考虑现行医保系统的需求。请各医院在安装本系统的过程中,与市劳动与社会保险局加强沟通,确保现行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并保证医保病人能够及时报销费用。
四、做好新旧收费价格的切换工作,保证切换前后的正常运作。
五、系统培训。
为了使医院能尽快掌握并运用该系统,经研究决定,举办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系统培训班,请各医院高度重视,落实1名院领导负责,并由财务科、信息科密切配合,于12月25日前填写回执(详见***2)报送市卫生局规财处。
2.“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系统”落实情况回执
3.医院现行诊疗服务项目(条目)情况说明表
4.医院已结算门诊、住院病人费用清单表
传真:25600980
手机:21119994
电子邮箱:yangyan_13@163.com
传真:25624781
手机:137****1502
电子邮箱:mtf@newhealth.com.cn
深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6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