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编号:HH21-ZC-031
3.项目名称:2021年珠海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6.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为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7.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前三个报名工作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报名,如前三个报名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后两个报名工作日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受上述限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提供2018-2020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③提供2018-2020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④提供2018-2020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提供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⑦投标供应商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诚信声明》);
⑧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⑨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⑩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 2021 年 05 月 27 日至 2021 年 06 月 02 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12:00,14:30~17:30。
2.获取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1131号凤山工业区1栋二楼。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元):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16 日10:00;(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相应文件)
2.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1131号凤山工业区1栋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hh986@163.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广东华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凤凰北支行,账号:4405 01*** 6138 0000 1107(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①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0756-260789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珠海市翠香路268号 联系方式:0756-2238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1131号凤山工业区1栋二楼
项目联系人:梁*** 电话:0756-2607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蕾 电话:0756-2607805,186****4455
发布人:广东华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05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