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坪山区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101至0107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坪山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建设,提升坪山区产业用地供给水平,助推产业发展,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拟对坪山区[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1-01至01-07地块使用性质、开发强度进行调整,并增设道路和配套设施。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相关会议原则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的坪山区[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1-01至01-07地块位于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中部启动区范围内,深汕高速以南、深汕公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为37.8公顷,用地性质主要为发展备用地等。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本次规划调整的[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1-01至01-07地块等7个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发展备用地等功能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道路用地、绿地、供应设施用地以及少量商住混合用地等。
本次公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坪山区深汕公路333号(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办事处人民西路2号(深圳市坪山区坑梓办事处);网上展示地址为:http://www.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ps.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网站)。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2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282978***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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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坪山区[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1-01至01-07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坪山区[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1-01至01-07地块规划调整方案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