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部署开展液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检查
为认真吸取 2013年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教训,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市安监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6月9日前,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涉及液氨储存使用的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并每日向市安监局报送检查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安全隐患自查自报情况,液氨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备案情况。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三是液氨储存、使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作业场所液氨泄漏报警设施、防火防爆设施情况。四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五是应急管理、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目前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部门正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涉及液氨储存使用的企业进行全面摸查,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对摸查出的企业按检查内容全面开展检查。
为了强化专项检查效果,6月6日,市安监局张菠局长和3位副局长分别带领督查组对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经济区和高新区开展了督查,并抽查了11家液氨储存企业,排查隐患42条,督查组要求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发出整改指令,***督促存在隐患的企业落实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