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深圳市社会工作实施10年综合评估课题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需求
1、深入研究《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1+7”文件)的文本情况,比较分析“1+7”文件与目前国家和各地市相关文件的差距;
2、深入分析“1+7”文件的实施效果,评测其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化、人才队伍培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实施效果;
3、广泛收集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相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等对于“1+7”文件现阶段成效的评价以及修改建议;
4、对我国和深圳市社会工作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二、项目预算
该评估事项总预算为捌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年检合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熟悉社会工作事业,了解深圳社会工作发展历程;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服务内容
1.服务期限
本招标服务履约时间为中标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2.项目质量要求
中标单位对我局评估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整改。
3.验收要求
合同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专项验收报告等技术文档及报表。终验若需专家评审,其费用由中标方提供。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曾经承接过同类项目的资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3、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清单(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和参与活动个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所有投标资料需于2017年6月15日18时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6A室(扫描文件需于截至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25622517。
七、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http://mzj.sz.gov.cn)予以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