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协助做好建筑工程领域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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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各工程施工、检测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使用、存储放射源的监管,严防放射源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我市公安局、人居环境委员会将于近期开展对含有放射源的密度仪、湿度仪等的专项清查工作。建筑工程领域检测密度、湿度的核子仪(典型核素为镅-铍中子源、铯-137)属于应纳入环保监管的放射源。请配备了核子仪的工程施工、检测单位加强管理,依法向环保部门申报核子仪并办理环保手续,配合环保、公安部门开展清查工作。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管理的检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放射源规范化管理,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联系人:郭晓宁,联系电话:8378805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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