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居环境委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次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深圳市港口船舶污染治理,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我委与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于2014年9月联合印发了《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办法》已实施满一年,我委已启动修订完善工作,并形成了《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次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于1月20日前反馈我委。
***:《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次修订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6年1月8日
(联系人:徐驰,联系电话:23911769)
***
《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次修订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