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松岗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松岗车辆段与综合基地”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规划松福大道、朗碧路之间,用地面积286372.77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该宗地于2019年1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8-0201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因用地红线坐标由深圳独立坐标变更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故用地面积由“286395.74平方米”调整为“286372.77平方米”。
二、规定建筑面积由“268574平方米”调整为“272528平方米”,其中的分项指标由“综合楼25533平方米,运转维修楼19353平方米,垃圾中转站81平方米,易燃品库262平方米,车辆段盖下建筑面积223345平方米”调整为“综合楼26617平方米,运转维修楼19702平方米,垃圾中转站81平方米,易燃品库268平方米,门卫一10平方米,车辆段盖下建筑面积225850平方米”;容积率相应地由“≤0.94”调整为“≤0.96”;机动车泊位数由“400辆”调整为“388辆”,自行车泊位数由“150辆”调整为“110辆”。
三、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由“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非住宅建筑高度24米以上部分,最小退让距离9米;非住宅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部分,最小退让距离6米。”调整为“24米以上部分退线≥9米;24米以下部分西边临路侧退线≥3米,其余临路侧退线≥6米,不临路侧退线可根据消防、日照、安全、道路、管道敷设及绿化、环保等实际要求合理确定”。
四、增加备注“1.本证指标根据项目现状测绘报告深测房(现):1910468QT号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总平面图核定。2.项目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进行设计和建设。3.项目新增路口应另行申报,具体路口指标以我局批复为准。”
五、核发新证后,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8-0201号)收回作废。
六、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8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薛工,联系电话:27815917,传真:27832492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松岗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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