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04年3月25日在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南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珠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任期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一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从1999年2月至今已五年。这五年,是我们在***、省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经受住世界经济增长放缓、亚洲金融危机、非典型肺炎疫情等严峻考验,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五年,是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市工作全面推进的五年,也是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开拓创新⒖锐意进取,各方面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了立法质量
五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为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本届常委会先后制定法规15件,修订1件。其中,经济特区立法2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立法13件;有3件法规被***法制办作为优秀地方法规编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所立法规包括以下方面:
促进经济发展。为调动科技主体的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加快我市经济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制定了《珠海市技术入股与提成条例》。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改革和经济发展顺利进行,制定了《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为加强港口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制定了《珠海市渔港管理条例》、《珠海市港口管理条例》和《珠海市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条例》。
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定了《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备案的规定》,加强了对政府立法工作的监督;制定了《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保证了社保基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了《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和《珠海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促进了各级政府依法理财,加强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加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民主法制建设。我市的立法工作,一直坚持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弘扬正气,维护社会治安,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制定了《珠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为推动法制宣传工作,促进司法公正,创造文明法制环境,制定了《珠海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珠海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制定了《珠海市档案条例》。
规范立法工作程序。根据立法法规定,经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规定》,并选举产生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法规,严格按程序立法;修订了《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了立法工作,对提高立法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根据政府规章备案规定,于每年年初对政府上一年度制定的规章进行审查。
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下五个原则:一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促进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开展立法。二是坚持开拓创新,在与上位法不抵触的前提下,从本市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特区立法试验田作用。注重以立法创新推动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技术入股与提成、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企业工资支付、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和律师执业保障等条例。三是坚持民主、科学立法。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影响面大和一些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让市民直接参与立法,提高立法透明度和科学性。四是坚持平等、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五是坚持贯彻立法法,规范立法工作制度,提高立法质量。
五年来,常委会还积极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78 个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受到上级人大的肯定。
?二加大监督力度,取得了较大实效
五年来,常委会有重点、有计划地分别对13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积极探索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的有效形式,推动了法律的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1、加强执法检查,促进法律的实施。一是加强对规范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方面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常委会对公司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加快我市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加强对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分别对国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执法的意见,督促整改,有力地促进了中央关于“两个确保”决策的落实和我市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的开展,保障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对实施公共安全方面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和消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常委会督促各级政府加以解决。四是加强对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就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倾向以及个别典型案件进行剖析,要求审判、检察、公安机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向常委会反馈整改情况。常委会还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同时,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科技进步法、教育法等18个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了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按照省人大的部署,市、区、镇人大联动,依法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推动了国家和省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决定的落实,全市农民减负率达78%。各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的部署,组织人大代表对12个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和视察。
2、加强对市政府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2001年,常委会组织力量对关于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加快西部地区和教育医疗事业发展,加强依法行政,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在形成调研报告的基础上,采取主任会议与市政府领导座谈的方式,充分交换意见,加强对政府的工作监督。会后,市长多次主持市政府会议对常委会调研报告中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和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并向常委会报告了落实情况,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有关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省人大常委会对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中推广。
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预算调整方案报告、每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的情况报告,以及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发展民营经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等工作报告,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促进了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公安司法机关的监督⒖促进公正司法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2001年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领导座谈,针对在我市发生的两宗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督促公检法机关严肃对待并切实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02年,重点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依法行使职权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针对少数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低、法律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以及内部监督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提出警示,要求整改。被评议单位按常委会要求开展了整改工作,并向常委会汇报了整改情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3年,分别对公安司法机关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中羁押、办案期限规定情况和我市开展禁毒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了公安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依法办事,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4、不断完善和加强对“一府两院”领导人员的监督。2000年,常委会要求市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共45人递交书面述职报告,并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审议,同时常委会领导分别与他们进行谈话。在此基础上,常委会重点对市交委主任、司法局局长、法制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2003年常委会总结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采取向述职者反馈群众对其工作评价的方式,开展对他们的监督工作。着重对各述职者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要求他们进行整改。通过述职反馈提高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工作的水平,促进了“一府两院”领导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强各部门领导的公仆意识、民主法制观念和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规范和健全了人大监督机制。
5、加强信访工作,抓好申诉、控告案件的依法处理和监督。妥善处理上访,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五年来,累计处理上访来信7385件,接待上访11116人次⒖督办重点信访件608 宗。常委会还受理了人民群众申诉控告的案件1237宗,都按规定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65宗典型案件进行了重点监督。促进了国家机关改进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增强监督实效这一中心环节,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做到了四坚持:一是坚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是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统一的原则,实施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三是坚持监督工作规范化。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的决议,关于“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报告工作的规定。同时,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了常委会的监督职责;四是坚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克服形式主义,不断增强监督实效,逐步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
?三积极探索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推进我市重大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
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和健全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我市实际,依法对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和全局性的事项进行审议,作出决定。
配合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的切实需要,银行资金比较充裕、利率水平较低,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使用银行长期信贷不会有大风险的实际,市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城市基础设施等15个项目建设使用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信贷资金115.7752亿元人民币还贷承诺的议案,这些资金专项用于横琴大桥,市一中、二中、实验中学、斗门一中高中部扩建,城市基础设施以及高新区、保税区、大学园区、科技创新海岸基础设施等建设和珠海大道债券收购等。常委会依法做出决定,批准这些议案,并要求政府制定还款计划,依法专款专用。这些资金对加强我市硬件建设,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进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我市的投资环境;二是加快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建设,促进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三是提高了我市教育的水平;四是重组和优化了债务结构,确保我市经济健康发展;五是维护了社会稳定;六是监督政府依法按期还贷,加强了政府诚信建设。同时,为保证这些资金有效合理使用,常委会分别在第27次和第39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对资金使用审计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不断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常委会审议批准了珠海市1999-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府试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从2001年起,常委会每年11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下一年度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鼓励和表彰对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和促进对外友好关系作出突出贡献的华侨、外籍人士和其他市外人士,常委会共审议决定授予50名人士“珠海市荣誉市民”称号。
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常委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注意发挥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工作委员会的作用,保证决定重大事项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四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了代表作用
常委会不断加强代表工作,把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常委会依法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基础,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力求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管理国家事务中的作用。一是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学习,提高代表的责任感和履行职务的能力。二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和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了代表同选民和人民群众的沟通,密切了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进一步发挥了代表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例如,在代表视察活动中,代表们针对省航道部门违规施工造成斗门上横虎跳门水道险情危及数万人生命财产安全问题,通过直通快车方式向原省委书记李长春同志反映要求整改,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航道部门共投入1500多万元进行了整改,常委会通过各种方式督促落实,使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又如,常委会组织代表对“两大整治”工作情况多次进行视察,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积极开展灵活有效的代表小组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反映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三是督促办好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本届任期内,主席团交付常委会的代表议案共8件,常委会及时审议,作出决议,目前已有6件议案办理完毕,常委会同意上述议案结案,另有2件议案正在办理之中。常委会狠抓议案的督促实施,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听取政府办理情况报告等方式积极督促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1999年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确定的关于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议案,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掀起了整顿机关作风的热潮。全市机关作风有了明显的好转。在常委会多次督促下,建设横坑大桥议案的办理顺利开展,该桥已于2004年1月通车。同时,常委会加强全面督促本届人大之前未办结的27件议案的办理工作,在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已办结25件,尚有清理集资问题等2件议案正在办理之中。在办理代表建议方面,市五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638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们表示满意。四是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以立法的形式,将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化,多数代表列席过常委会会议。五年来,先后有100多人(次)人大代表应聘为各级执法机关的监督员,促进了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五是建立健全代表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监督机制。常委会指导金湾区三灶镇开展了区人大代表和镇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选区选民评议的试点活动,有效地促进代表改进工作。此项工作逐步在全市开展。六是为全国、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高效服务。常委会受上级人大委托,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在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有针对性地对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关系港澳地区繁荣稳定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开展调研和视察,为代表们在会议期间提议案和建议提供高效服务,有力地促进了有关加快建设广珠铁路、港珠澳大桥和人工渔礁等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对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提高常委会工作的水平和效率,常委会积极与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联系,主动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对立法、选举和代表联系等各项工作的指导,协助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在珠海成功举办向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通报全国经济运行情况会议等多个活动。常委会每年两次以座谈会的形式与区人大常委会沟通情况,交流工作,促进全市人大工作的开展。
?五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地方政权建设
五年来,常委会召集了六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了41次常委会会议,部署和指导了我市区、镇人大两次换届选举工作以及组建金湾区人大工作,进行了我市出席省十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和主持市第六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及农村和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督促基层“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确保村民委员会依法行使自治权利。为依法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及时作出决定,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求在选举工作中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加强检查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处理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广大选民和各级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常委会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五年来,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了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有关职务共287人,撤销职务4人,常委会还罢免了我市选出的1名省人大代表职务。常委会以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实行对拟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学习和考试制度,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职权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
?六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努力营造文明法治环境
五年来,常委会充分发挥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力地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一是制定依法治市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开展依法治镇和依法行政的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促进全市的依法治市工作稳步开展。二是以推动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为重点,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方式对“一府两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情况进行多次督促和检查,促进了市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依法行政的环境;促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司法水平。三是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方位开展了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常委会认真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并作出了实施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决议,推动了全民普法工作持续开展。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年度考试考核登记制度。重点开展了以市直各部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外来工、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学法活动,开创了普法工作新局面。五年来,常委会重点宣传依法治国方略,宣传宪法和法律,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人大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常委会机关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提高会议报道质量,突出立法、监督和代表活动报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新制定的法规,对法规的宣传起到很好的效果。常委会工作机构还编辑出版了《珠海市法规汇编》、《代表常用法规汇编》等一系列法律书籍和人大工作用书;在全省率先创办了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及时向社会公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情况。努力办好《珠海人大工作简报》,开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这些工作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支持监督人大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四是针对创建文明法治环境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建议,推动问题的解决。
?七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了工作水平
五年来,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及其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常委会深入开展“三讲”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各项工作,把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作为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础工作和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任务来抓,有效地提高了工作的质量。常委会机关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编制精简了16%,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和后勤工作,保障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了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既有利于发扬民主,又注意提高效率和廉洁自律的机制,使人大机关工作制度化,办事程序化,提高了机关的办事效率。常委会机关还积极开展对原小林镇三板村、金鼎镇和一些贫困地区群众的帮扶工作。
此外,外事工作不断加强。常委会接待了来自玻利维亚、乌克兰、越南河内市、日本热海市等国家、地区议会和友好代表团,通过交往,增进了了解和友谊。同时,接待来自全国各级人大的客人1440多批,促进了工作交流。
回顾过去的五年,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立法、监督等各方面工作都有新的进展。这些成绩,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经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的。五年来,各级人大代表和区镇人大对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热情的支持。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配合。常委会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工作中付出了辛勤劳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在这里,我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本届常委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个别年度完成立法计划不够理想,重大事项监督力度不够,依法治市工作有待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效需要提高,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二 五年的体会和经验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已经顺利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对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切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常委会明确这个指导思想,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才能有效地开展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以及依法治市等各项工作,使各方面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第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相统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好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保证。常委会坚持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同时,注重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形成了畅所欲言的民主氛围。所有要经过常委会表决的事项,都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采用票决制依法作出决定。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不失职,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五年来,常委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努力探索和开拓人大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体现了创新精神和珠海特色。在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事任免、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等方面,都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实践证明,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人大工作才能不断进步,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四,必须进一步贯彻代表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贯彻实施代表法,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做好各级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人大工作取得成绩的重要保证。我市各级人大代表肩负人民的重托,只有认真依法履行好代表职责,发挥好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才能不断取得成效。
第五,必须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随着形势的发展,人大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常委会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及其机关建设,全面提高人大队伍的素质,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注重调查研究,做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不断探索开展人大工作的新路子,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才能真正体现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 今后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今后五年是我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广东省第九次党代会及珠海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常委会要继续发挥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为珠海市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文明法治环境要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把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以经济立法为重点,同时加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的立法。要继续探索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新途径,扩大社会的广泛参与,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重点加强对本级“一府两院”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通过加强监督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各个领域的正确实施,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要继续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形式,让人大代表更好地参与人大的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志,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适应新形势下各级人大承担的繁重任务,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人大干部队伍的素质,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各位代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即将产生,肩负的使命重大而光荣,面临的任务艰巨繁重。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恪尽职守,继续弘扬特区精神,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建设宽裕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