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广东博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和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镇(街)、开发区,有关单位:
增城区荔湖街八坑水库达标加固工程,由荔湖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建设,通过询价委托方式选定广东博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建公司)为该工程的施工单位;通过直接委托方式选定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德创公司)为该工程的监理单位。近日,我局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存在工程质量违规行为,导致项目返工,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一、存在问题
3月12日,我局到该项目工地现场检查存在施工单位存在未按图施工,施工围蔽不规范,高边坡开挖放坡不到位,输水涵管未按《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推广使用广州市水务工程混凝土管质量监督系统的通知》(穗水质安〔2017〕11号)要求采用带有唯一识别码电子芯片的混凝土管,未做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等不符合施工规范行为。中投德创公司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未严格把关让无芯片的混凝土管进场,未按图施工仍让施工单位浇筑混凝土,未履行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造成项目返工。
二、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不良行为,经我局调查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针对上述施工、监理方的行为,执法监察大队根据相关法规文件介入执法。
(二)建设单位、质监站和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按照履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市场行为评价标准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
(三)鉴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设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第(三)、第十四条(三)项规定对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将本通报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并抄送上级水务部门,对其采取严格监管措施,依法在市场准入予以重点审查。
三、工作意见
请各镇街,各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并引以为鉴,加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建设中的不良行为,在对其限期整改的同时给予通报。
专此通报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