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环卫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CQC1501HG10015,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11月21日至2015年11月27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GZCQC1501HG10015。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1010510(垃圾车)。
5,采购预算:98.0000万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3吨压缩垃圾车 | 1辆 | 采购本国产品。 |
2 | 12吨压缩垃圾车 | 1辆 | |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监管部门:增城区财政局 |
7,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平竞争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书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
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上采购代理机构官网www.gzcqc.com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21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2:45。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11,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2:45。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 采购人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020-83576900 电话:020-82997822
传真:020-83499619 传真:020-829978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38号
邮编:510095 邮编:51133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保证金专款账户)
帐号:4400***********00395(保证金专款账户)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