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顷沙镇新安村经济合作社永电工程施工招标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小额以下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南万府[2020]1号)的规定,万顷沙镇新安村经济合作社现邀请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小型工程企业库(原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区基建办)小型工程建设服务(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库)里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的施工服务单位。
一、工程名称:万顷沙镇新安村经济合作社永电工程施工
二、招标范围:负责对万顷沙镇新安村经济合作社永电工程提供施工服务。按招标人提供的交易公告、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等资料,完成万顷沙镇新安村经济合作社永电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三、建设单位:万顷沙镇新安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4524466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
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交易内容、规模:1、新建公用电房1座28.16m2,暂定钻孔桩4条,房内需安装防雷接地装置;2、新建专用电房1座40.04m2,暂定钻孔桩4条,房内需安装防雷接地装置;3、专用综合房10kV电气工程包括,安高压开关柜4面,SCB10-400kVA变压器1台,敷设3×70电缆45米;4、专用综合房低压电气工程包括:1×400k配电房低压电气安装工程,敷设电缆260米,敷设导线356米,装配电屏3面。总投资100万元。
2、发包价:暂定835923.26元(大写:捌拾叁万伍仟玖佰贰拾叁元贰角陆分 )。(以预算评审价下浮5%作为发包价,最终结算价按财政结算评审报告为准)。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施工图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最终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50日历天(具体按招标人进度要求完成本项目)。
6、合同:另册。
六、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小型工程企业库(原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区基建办)小型工程建设服务(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持有有效的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截止前近半年社保证明资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6、已在该项目中提供服务(包括设计、招标代理、概预算编制、概预算审核等),或有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公平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摇珠。
七、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建设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招标公告第六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八、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以下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⑶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万顷沙镇招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九、参加摇珠会所持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⑤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⑦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二)
⑧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三)
十、发布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4日23时59分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9时00分至2020年9月25日10时00分。
十一、摇珠时间:2020年9月25日10时00分
十二、摇珠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兴西路20号(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建设办三楼会议室)。
***:一、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小型工程企业库(原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区基建办)小型工程建设服务(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库)
二、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三、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一: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小型工程企业库(原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区基建办)小型工程建设服务(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库)
***二:
承包 意 向 承 诺 及 声 明函
致:万顷沙镇新安村经济合作社
1.根据发包人发布的万顷沙镇新安村经济合作社永电工程施工
的交易公告,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交易公告及有关***,并无异议。
2.我方承诺:愿以人民币 (小写:¥ )并按合同条款执行。若出现工程变更,我方将依照相关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程序办理。
3.我方同意承包意向在交易须知规定的交易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承包意向有可能被发包人接纳,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受此约束。若发包人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我方同意延长。如果在交易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予贵方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我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发包人指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按合同中规定的工期,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同中规定的要求。
5.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并按发包人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发包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承包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任何我方报名的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发包人的工程发包通知书和本报名资料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转让交易资格,不向发包人、监督部门、交易中心有关人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交易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在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本公司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犯罪记录。
(4)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将按照我市有关劳务规定执行。
(5).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不无故放弃承包资格。
(6)本公司在建设工程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发包人签订书面合同。
(7).本公司认真研究了交易公告的有关规则,充分考虑了因其他承包意向人资格变动对随机抽取结果产生的影响,并接受此次随机抽取结果。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和声明的事实,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小型工程企业库(原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区基建办)小型工程建设服务(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
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承包意向人(盖章)
注:1、本表中需承包意向人提交的资料每页均需加盖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否则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审核情况为不符合。
2、本表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承包意向人须留空,由建设单位核对后填写。审核情况填写“符合”或“不符合”,结论填写“报名成功”或“报名不成功”。
3、本表所有审核情况均为符合的,结论为报名成功。若有一项或以上审核情况为不符合的,结论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成功的承包意向人方能参加摇珠。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承包意向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和承包意向人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料核对不符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