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市良路西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绩效评价简要报告
一、评价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市良路-西环路交叉口为环岛交通,交通流量大,各路车辆交织;加之周边楼盘较多,行人流量大,交叉口未设置过街人行系统及人行横穿车行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解决交叉口交通组织问题,提高区域通行能力,方便行人过街,番禺区基建办根据《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区市良路-西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番发改函〔2016〕800号)等文件申请市良路-西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立项成功,为改扩建项目,属于基建工程。
该项目位于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市良路规划道路宽度为69.5m,本项目市良路以北道路实施宽度为65.5m,市良路以南道路实施宽度为53m,改造长度为500m;西环路规划道路宽度为72m,西环路以西段道路实施宽度为39.5m,西环路以东段道路实施宽度为42.5m,改造长度为420m;改造工程全线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时速为6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5905万元,可研报告批复总投资4007.05万元。主要改造内容为道路、箱涵、给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工程。
(二)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为1998万元,过程中调减465万元,即年度预算为1533万元。
项目2018年实际支出1331.54万元,年度预算执行率86.86%,年初预算执行率66.***%。
二、项目绩效
(一)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目标1:以项目总投资4007.05万元控制,完成市良路-西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河涌整治工程,实施期间无安全事故,质量合格,费用支付合规。
目标2:促进广州市及番禺区规划建设发展目标的实现,优化区域交通,解决交通拥堵及交通安全,加强区域内外部联系。
2. 2018年度绩效指标,见表2-1。
表2-1 2018年度绩效指标表
序号 | 项目产出指标 | 项目效益指标 |
1 | 工程量完成率达到100% | 改造长度920米 |
2 | 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 行车交通量增长率﹥8% |
3 | 工期按时率达到100% | 群众满意度﹥95% |
4 | 增加工程控制率﹤10% | - |
注:绩效指标来源于2018年度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截至2018年底,基本解决了区域交通拥堵及交通安全问题,较好地控制了项目总投资,按时完成了项目主体建设目标,但尚未开展河涌整治工程。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见表2-2。
表2-2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批复的绩效目标对比表
指标设定情况 | 指标完成情况 | 指标偏差分析 | |
项目产出 | 工程量完成率达到100% | 交叉口改造工程完成率100%,河涌整治工程未施工。 | 河涌整治工程因方案调整,需与主管部门就整治方案做进一步研究。 |
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 100% | - | |
工期按时率达到100% | 交叉口改造工程2018年9月已竣工验收,河涌整治工程未施工。 | 河涌整治工程因方案调整,需与主管部门就整治方案做进一步研究。 | |
增加工程控制率﹤10% | 工程变更增加46.40万元,增加工程控制率为2.17%。 | - | |
项目效益 | 改造长度920米 | 920米 | - |
行车交通量增长率﹥8% | 未统计 | 已移交交通局使用,未统计交通量。 | |
群众满意度>95% | 100% | - |
三、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总体建设进度略有滞后。
第一,原计划于2016年12月完成前期报建报批工作,实际上直至2017年2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6月完成概算及预算评审,因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编制及送审不及时,导致延误至少6个月,且截至2018年底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第二,原计划于2017年3月完成招投标工作,实际上直至2017年4月开始招投标工作,7月完成施工及监理招标;因未按照计划推进相关工作,项目单位开始招投标工作较晚,导致滞后4个月。
第三,原计划于2017年4月开工,2018年1月完成施工并验收,实际上直至2017年9月5日开工,2018年9月12日完成竣工验收;因签订施工合同较晚,签订时间为2017年9月4日,施工中标通知书为7月11日,导致开工延误5个月,竣工延误8个月。
第四,原计划于2018年完成河涌整治工程,实际上直至2018年底尚未进行河涌整治工程施工,因方案调整,需与主管部门就整治方案做进一步研究,故施工滞后。
二是,项目监理合同支付存在延期。
监理合同暂定价为62.48万元,项目单位分别在2018年3月、5月和7月支付了监理费,三次共支付27.61万元,占合同暂定价的44.19%。按照合同条款“工程开工后15天内预付已开工项目的监理费的10%,按进度的70%计算支付监理酬金,每两个月支付一次,付至监理费的80%(含预付的监理费)”,即项目单位未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监理费。
三是,项目绩效管理意识不强。
第一,据项目资料及专家组与项目单位的面谈了解到项目建设过程中,无管理人员架构表,采取的仅是按照项目单位的科室负责制,技术科负责前期报批、预结算科负责审核及送审预算、工程科负责施工建设等,无项目负责制的管理人员安排情况,不利于项目按计划实施建设,也不利于项目整体绩效管理。
第二,绩效***较形式化,未有效进行绩效***。未如实填报绩效运行信息登记表,如取值时点为2018年9月30日的绩效运行信息登记表中,番禺区财政局在9月14日已下发预算调整通知,项目资金已有调整,却未见更新;项目产出的验收合格率100%中待竣工验收,与实际2018年9月12日完成竣工验收不符;增加工程控制率中为100%,与实际发生工程变更46.40万元,增加工程控制率为2.17%不符;项目已完成交叉口改造工程,但尚未进行河涌整治工程施工,未见项目延期及原因说明;绩效指标出现较大的增减现象,与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含指标)不符。
第三,项目效益指标设置不全,且项目已投入使用,未统计反映项目个性化特点的效益指标值。项目单位共设置改造长度920米、行车交通量增长率>8%、群众满意度>95%三个效益指标,其中改造长度920米属于项目产出,非项目效益,即设置不合理;行车交通量增长率未统计相关数值;设置指标不全面,未能全面反映项目个性化特点。
四、相关建议
针对上述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一是,做好项目建设工作计划,制订量化的进度安排表。
针对基建工程项目,对项目可研立项、初步设计、概预算、招投标、施工建设、完工、竣工、结算、决算等各个环节制订量化开始时间及完成时间的建设进度安排表,做到按计划实施各环节,定期把控项目进度。项目单位根据进度安排表做好防范措施,预留出现变更或复核等因素的时间,针对已延期或可能延期的环节采取及时有效的解决措施,完善项目应急预案,确保项目整体进度正常。
二是,按照合同及时支付款项。
项目单位需整体把控项目进度,及时了解项目支付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请款函,保证项目年度预算及时支出。在施工或监理单位按规定的程序提交请款函后,项目单位制定并审批费用审批表,向番禺区财政局申请财政直接支付合同约定进度款项。
三是,成立项目负责制的项目小组,加强绩效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建议成立项目负责制的项目小组,而不是科室各司其职,因项目单位有较多的建设项目任务。从组织保障上,更利于推进项目的各项建设,利于项目负责人统筹项目单位资源,及时对项目进度进行把控,顺利完成项目建设目标。有利于将项目前期报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具体责任至项目成员;有利于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绩效***,避免形式化,切实把控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强化绩效管理意识。真正将绩效管理落实到位,结合项目特点合理设置绩效目标;针对绩效目标,实事求是地开展指标值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