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委发布零散棚户区改造项目协商选定征收预评估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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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零散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重要民生工程,区建委克服困难,积极协调市城市更新局出具协商选定征收预评估机构公告,并于7月17日在征收范围内张贴。协商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共10天,协商期内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居民可以从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1家机构,负责上述零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预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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