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深化民生卡应用推进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番府办〔2018〕35号
该文件原定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经评估,2021年12月20日调整为主动公开。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番禺区深化民生卡应用推进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政务办反映。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番禺区深化民生卡应用推进全程电子化
商事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民生卡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我区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工作开展,提高商事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激发市场活力,规范我区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拓宽民生卡发放范围,凡在番禺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均可领取民生卡。赋予民生卡加载个人网页及电子证照的功能,其加载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电子营业执照和其他电子证照,与纸质版营业执照、纸质版其他经营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互联网为载体,以村(居)公共服务站、银行代办点作为辅助办理的主要站点,申请人通过使用民生卡APP、番禺政务微信公众号等的全程电子化申报模块办理商事登记,以系统生成的格式化电子申报材料作为最终审批与存档对象,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审批、制证,实现我区商事登记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零到场办理。我区商事登记业务逐步过渡至全程电子化办理为主,自助办理为辅、窗口办理为补的服务模式,努力实现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办理商事登记业务。
二、工作任务
(一)番禺区域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商事登记业务实施全程电子化办理。
1.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业务办理范围。
包括: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
2.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审核方式。
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以系统智能审核为主,人工审核为辅。全程电子化申报系统通过标准化数据采集和系统自动比对对申请人文件和电子签名进行自动检验审核,也可根据业务需要,对部分业务实施人工审核。
3.已纳入番禺区商事主体“一口式”集成服务的印章备案、参保信息登记等业务,可以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实现全程电子化办理。
(二)商事登记业务的申请材料实行部门间共享互认、后续复用。
申请人办理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过程中上传的***、经电子签名的申请表格等,系统自动生成为PDF格式的电子材料,作为商事登记业务审批、存档及对外档案查询之用。市场监管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也无需再另行扫描纸质申请材料存档。生成的电子材料同时推送至区电子材料库以及申请人的个人网页、商事主体的企业网页,供申请人、商事主体办理后续其他审批业务、或者相关部门审批时调用。
(三)将不良申请记录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对提供虚假身份、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商事登记等行为,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罚结果纳入申请人个人信用档案,在后续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中,业务部门可以查看申请人是否有不良申请记录。对于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商事登记的人员,限制其个人账号的政务服务功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工作是我区落实***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本单位内部职责分工,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
区政务办负责牵头组织我区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工作,开发相关系统模块及应用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撑。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具体实施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工作,指导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相关业务。区市场监管局审批管理科成立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审核小组,负责统筹全区的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人工审核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区政务办争取市工商局开通系统接口实现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数字工商业务系统、商事主体档案查询系统与我区一站式政务服务系统业务数据对接。在系统对接前,我区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业务实施人工审核。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指导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村(居)公共服务站综合窗口人员将相关申请业务录入市数字工商业务系统,由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审批结果录入一站式政务服务系统。
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村(居)公共服务站、银行代办点负责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业务的咨询解答、协助导办等工作;为申请人提供足够指引,协助申请人顺利办理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业务;在区一站式系统与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对接前,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将有关申请信息录入市数字工商业务系统;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村(居)公共服务站辅助申请人成功办理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的业务量将作为考核指标之一纳入镇(街)行政效能考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系统应用模块开发及设备配置。
区政务办负责在民生卡APP、区一站式政务服务系统等开发全程电子化申报模块,购置营业执照自助办理、自助打印设备。对相关系统、设备进行调试,确保运行顺畅(上述工作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下一步计划把全程电子化申报功能向微信公众号和网办大厅延伸(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
区政务办、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等多渠道宣传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办事指南等,让群众充分知晓。为了让群众更容易了解、熟悉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业务,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村(居)公共服务站、银行代办点作为辅助群众办理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业务的站点,安排专人提供咨询、导办服务,协助群众办理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业务。其中,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的咨询、辅助、导办职责主要由村(居)公共服务站承担。
(三)落实人员培训。
为确保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区政务办负责对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村(居)公共服务站、银行代办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业务流转规范等培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数据录入、***上传等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于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
五、实施时间及注意事项
2018年6月16日至6月30日为试运行阶段。2018年7月1日起我区正式实施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首期实施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设立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待业务运行顺畅、各项条件成熟后推广至有限公司等其他企业类型。实施全程电子化办理的商事登记业务,登记机关不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实现无纸化办理。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及时与区政务办沟通。
***: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