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坦村市南路边铺位20号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受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官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18年2月7日14时30分在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官坦村市南路边的市南路边铺位20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3z.gzns.gov.cn/trade/)。欢迎有意参加的个人和单位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52㎡。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官坦村市南路边。
(三)资产使用范围:商业,并且符合环保及法律法规要求。
(四)租赁/承包期限:5年,自2018年2月26日起至2023年2月25日止,免租期/基建期:10天(2018年2月16日至2018年2月25日)。
(五)交易底价:946元/月,所有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六)租金递增方式:每三年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8%。
(七)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5日交付当期租金。
(八)交易保证金为¥6500元,以转账(含网上转账,不接受现金存款)形式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日缴纳,缴纳保证金账号在竞投人通过申请后,经镇街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凤凰大道支行;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或到资产所属镇交易站查询,并凭此随机账户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系统将以此随机账户作为识别竞投人身份。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位竞投申请人提前交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同行(中国银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保证金汇(存)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予以原额无息退回缴纳账户;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九)合同履行保证金为¥6500元,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投标人竞投中标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多出部分退回缴纳账户)。
(十)合同签订后1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合同期满后3天完成场地清理。
(十一)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官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不能用于经营肥料、农药、蔬菜、肉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2.要配合村做好消防、卫生、计生检查;
3.水电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按商水商电价格缴纳;
4.垃圾费40元/月,用于运走生活垃圾;
5.严禁在商铺内燃烧蜂窝煤;
6.所有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负责,如国家征用或集体开发,提前三个月通知,无条件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7.自行负责商铺周边环境卫生清理。
(二)本次项目采用网上在线报名(报名网址:http://3z.gzns.gov.cn/trade/),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价阶梯为5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或南沙区中国银行进行在线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在线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报名须知
1.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的竞投申请人,请于在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2月5日下午4:30(节假日除外)前到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实名(身份证原件)认证并签订承诺书:经审核通过的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才算报名成功。
2.如需办理交易委托书的,请于在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2月5日下午4:30(节假日除外)前到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办理。
3.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8年2月7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站现场办理招投标会签到手续,2018年2月7日14时30分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八、特别声明
(一)本站组织的交易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以书面形式向本站提供。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标的物存在瑕疵引起的问题,本站不承担责任。
(二)竞投人如果对交易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或对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站不承担责任。
(三)交易如仅有一个报名人符合竞投资格,并完成竞投资格确认手续的,不论该竞投人是否到场或是否参与竞价,均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竞得标的物。
(四)根据交易规则,竞投时若出现价格与条件相同,以优先资格(原承租人、本村户籍人)确定中标人;如无优先资格,以现场摇珠(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
(五)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承诺以底价竞投时必须举牌报价。如竞投人一次都没有举牌,愿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情节严重行为,由本站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8.投标人自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9.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不按照竞投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的;
5.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6.竞投人在竞投会举办过程中一次都没有参加举牌竞价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投人放弃本次竞投资格:
1.竞投人在竞投会开始后已举过牌竞投,但在竞投活动结束前未经竞投组织方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的;
2.竞投申请人在竞投前没有在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实名认证审核;
3.竞投申请人在竞投前进行实名认证时拒签《承诺书》的。
(九)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竞投人进行实名认证时必须签署《承诺书》,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前程序并取消竞投资格(若竞投人报名时拒签《承诺书》的,即使竞投人已在规定期限内向规定账户汇(存)入保证金,也同样取消竞投资格,交易保证金原额无息退回汇款账户)。
(十一)当标的物权属人按照规定的流程,通过本站连续开展二次公开招标,仍出现流标、废标现象的,由标的物权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本站同意后,以不低于原来确定的底价进行协商交易,签订合同后将合同送本站备案,并及时在“三资”管理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
(十二)有关出租方或承包方的资产信息均由出租方或承包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出租方或承包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资产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交易双方如果产生任何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官坦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郭钰群联系电话:137****9918
交易机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三楼
联系人:陈***,李***联系电话:020-84919873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