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
番府办〔2013〕4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6月7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深刻吸取近期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沉痛教训,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定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铁腕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恶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区安委办要加强督查指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检查督查情况上报。
***:番禺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番禺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穗府办〔2013〕23号)的有关精神,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区定于即日起至今年9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订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督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督查范围包括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领域,以及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汽车维修等行业领域。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化工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督查。
三、检查督查内容
(一)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重点检查督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港区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企业非法经营和储存行为情况。
2.消防: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道路交通:由区交通局、区公安交警大队牵头,重点检查督查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4.水上交通:由番禺海事处牵头,重点检查督查水上交通设施、加油站、四客一危船舶(客渡船、客滚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和危险品运输船)、清污船的专项行动以及安全巡查监管情况。
5.建筑施工:由区建设局牵头,重点检查督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6.食品药品加工: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重点检查督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7.民爆器材:由区经贸促进局、区公安分局牵头,重点检查督查民爆器材储存以及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特种设备:由区质监局牵头,重点检查督查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特别是带压锅炉和管道、液化气储罐、气瓶、加油站油罐、电梯等安全检测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9.学校校园:由区教育局牵头,重点检查督查建设年代久远的危旧校舍,地处山坡、河岸边界校舍和可能遭到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袭击的校舍。各学校教学楼、师生宿舍的消防安全通道、餐饮、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等情况。
10.城市燃气:由区城管局牵头,重点检查督查燃气使用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11.旅游景点(景区):由区旅游局牵头,重点检查督查星级酒店、旅行社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旅游景区、景点游乐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环保、港务、供电、文广、国资、工商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四、方法步骤
此次大检查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全面排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执法整治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镇街和有关部门全面检查、集中整治、区安委会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至6月底):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是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全面检查(7月—8月):各镇、街要通过交叉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检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集中整治(9月):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铁腕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区安委会督查:从7月起每月下旬,区安委会派出8个督导组,由区领导带队,指定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安全监管局、区质监局、区旅游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城管局为牵头单位,对各镇、街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指示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和工作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德俊任组长,区政府党组成员陈明捷、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周大福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有关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对全区安全检查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牵头负责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各镇、街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于6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区安委办备案。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全区安全隐患投诉电话(020-84812163)举报事故隐患。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单位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强化责任考核。这次大检查督查工作纳入2013 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各镇、街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考核,狠抓工作落实,于每月5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大检查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区安委办,9月20日前将大检查督查工作总结报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