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格关于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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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2日发表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2019〕335号)精神,2019年7月1日起,我市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5.39分(含税),峰段和谷段的电价按原有比价同比例降低。文件要求切实将我市降低电价的政策红利传导致终端用户(详情见***)。我局将积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与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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