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
1月20日,在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闭幕大会上,新当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文昌,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永伟、邓代兴、尚晓东和表决通过的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共25人,排成整齐的队列,神情庄重地走向主席台前。在全体代表的监誓下,领誓人徐文昌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齐耳,带领其他宣誓人逐句宣誓,向宪法许下庄严的承诺。一句句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宣誓完毕时,会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这掌声,既是对宣誓人践行宪法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的期待,更是对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的拥护!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5年12月3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宪法宣誓制度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此前,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已经进行过两次表决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当天的宣誓活动,是在国家宣誓制度建立以来我市首次在人代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标志着我市的宪法宣誓活动进入了规范化、常态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在主持宣誓仪式时说,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强化责任担当,激励其忠于和维护宪法;另一方面,有利于公民更好地认知宪法,从内心产生对宪法的情感寄托,使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成为公民的心理基础,从而以宪法凝聚起社会共识,培育和塑造宪法文化,使全社会尊重宪法、热爱宪法和信仰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做到依宪执政,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宪法宣誓,是对人民群众做出的一个承诺。既是一种法律承诺,更是一种道德承诺和做好本职工作的公开承诺。宣誓结束后,新当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文昌表示,将始终把誓词铭刻于心,牢记责任,依法履职,弘扬宪法精神,让法治成为信仰。自觉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司法审判职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