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关于加快解决我区重点项目用地报批中权籍工作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8月14日,经区政府同意,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快解决我区重点项目用地报批中权籍工作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近年来,我区存在重点项目多、涉及面广、时间要求紧的情况,同时我区土地历史情况复杂、农村基础数据薄弱,导致部分项目进展较为缓慢,出现“忙中生乱”的问题。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勇于创新、敢于担当,自2018年4月起,积极会同区土发中心、区住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司法局和相关镇街,总结梳理了大量的典型案例,针对出现的问题梳理分析,并多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总结出一套处理经验,最终形成该《意见》。
《意见》聚焦问题导向,内容全面,实操性很强,对有权属证书类、仅有用地批文类、无用地批文或权属证书类、国有用地批文和集体权属证书重叠类,涉水类、涉路类、涉林类等7类地块做出具体规定。目前大部分做法已经在区内推广使用,并取得良好的成效,重点项目推进逐步转向“快而有序”。《意见》建立了***难题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将行政部门从疲于个案协调的困境中解脱出来。今年以来,我区因摸查错误产生的问题大幅减少,重点项目推进速度明显加快。如黄金围项目共涉及面积52.5公顷,在镇街有力领导下,采取正确的调查技术路线,快速解决了历史上实际使用人与法律上权属人的不一致等系列问题,目前该项目正有序推进。
下一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将做好政策培训、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意见》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