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区政府: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2017年,我局经过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职权清单,确定药品经营许可(零售企业)、教学、科研用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等6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我局行政许可审批职权目录事项要件。该6项行政许可事项均于年内取得区编办事项编码核准,纳入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其中,所有6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进驻网上办事大厅。2017年度,我局全年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19352件,其中药品经营许可(零售企业)申请449件、教学、科研用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2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三类零售)申请373件、食品生产许可申请53件、食品经营许可申请18475件(含餐饮服务许可注销、食品流通许可注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0件,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均依法受理并全部按时办结。
(二)依法实施情况。一是优化机构设置,成立审批管理科,理顺科室间权责关系,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转办。二是创新许可工作机制,在严格遵守法定审批权限、程序的基础上,根据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级别,将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等4类行政许可事项划为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等,设立简易审批、常规审批、高风险事项审批等三级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环节,充分授权中间管理层及一线审批人员,将每个事项的权限、职责、时限分解到各审批节点。三是梳理法律法规,全面清理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四是编制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对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区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动态调整目录,逐个梳理本局实施的6大类行政许可事项、27个子事项。五是推进审批标准化建设,对照法律法规和各审批事项设定唯一对应的要件标准、流程标准和裁量标准,编制事项清单、流程清单和收件清单,面对不同申请主体实施“无差别审批”。六是建立审批行为操作规程,整理融合各类许可业务受理要点、验收标准、审批依据及有关表单、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许可综合受理及审批培训手册,进一步规范审批制度体系。
(三)公开公示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制度,将本局许可事项的实施法律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步骤、具体时限及责任追究、监督形式等,在办公场所、区政务网站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布。二是按月公开各类行政事项审批结果,在区局官网公开各类行政事项的审批结果,并设立“许可公告”栏,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四)推行标准化情况。我局优化办事指南,按照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规范对办事指南的标准要求,我局制作了统一版式的行政许可业务办事指南,将事项名称及编码、事项实施依据和程序、许可申请条件及审批裁量标准、许可事项办理收件清单及许可时限、许可收费标准及许可申请相关格式文本,通过优化重组的方式融入到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中,以标准化的信息公示方式向群众提供清晰政务办理信息,导引群众知悉办事步骤及程序。
(五)监督管理情况。一是我局行政许可系统设置了预警功能,监督各部门办事时限。许可时限即将超时会提醒并会记录所有超时的许可事项;我局所有事项皆进驻网上办事大厅,所有的行政许可结果都在网厅公示公开,群众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办理进度。二是设立内部、外部监督。我局建立了《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让群众可以以投诉举报的形式来对我局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同时局领导、人事科也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局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行监察,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依规展开。我局全年共答复了12345热线关于行政许可类的咨询工单共580件,100%按时限满意答复,无违法违规情况。
(六)实施效果情况。一是实现了职能转变、审批效能明显提升。2017年,我局继续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创新分级审批和综合受理管理机制,初步实现了审批职能有效转变、审批效能明显提升。二是实行了许可风险分类管理,精简压缩审批环节。将低风险事项的审批流程由原来的11个审批环节精简为受理、审核、制证3个环节,审批流程压缩了近70%。三是推行了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电子化流转,有效节省人力、物力。将许可申请材料、现场核查资料扫描录入审批系统流转,替代纸质材料流转,有效节省人力、物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许可事项流转时间。四是推进了许可业务下沉,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结合辖区企业特点,将2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服务许可、500平面米以下的食品经营许可、小作坊登记等安全风险级别低、申请数量大的审批职权下放至21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并完成了对14个条件先成熟的食品药品监管所作为试点单位开展许可业务受理、审批、出证、送达的全流程办理业务下沉工作,此举措在无证小餐饮集中治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创文、巩卫等多个专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小型经营业户的办证积极性,有效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五是减少了办事群众办证成本,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我局规范办事流程、优化办事指南、印制表格填写模板、办事指南宣传册,突出重点,标识明确,直观指引群众办事。全年,共计发放行政许可事项及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折页册超过10000册,官网办事指南的点击率同比前一年大幅增长,群众反馈办事指南信息较之前更清晰可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受理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的行政审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许可审批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实施许可审批“三集中”改革以来,我局的许可审批工作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了调整,许可审批事项除按食品药品业务类型、经营面积等要素由监管科、监管所分别承接现场核查之外,还按不同许可环节由审批科、监管科分段审批。因此同一个许可申请事项,申请人可能需要同时与多个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增加了申请人的办证时效和成本。
(二)许可业务下沉和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矛盾突出。当前我局虽然已将小型餐饮服务企业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的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基层监管所实施,亦开通了基层监管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途径,但由于我局的基层监管所成立时间短,普遍存在办公场所有限、人力配备不足、基础设施设备不完善等客观困难,导致基层监管所未能全面承接许可业务相关工作。随着许可业务的进一步下沉,基层监管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愈发艰巨。
(三)引导群众错峰办证的宣传指引不足。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后,每日上午9:00至10:30、下午13:00至15:30两个时段的到场办证人数稀少、受理业务量处于非饱和状态,该时段办证群众的申请业务基本可以即时受理;每日上午10:30至12:00、下午15:30至17:00两个时段的到场办证人流密集、受理业务量处于过度饱和状态,该时段办证群众需较长的排队等候时间,甚至会出现群众无法取得受理号的情况,导致部分办事群众意见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以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契机,秉承“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提高行政许可业务服务效能,针对2017年存在的问题,实施如下工作措施:
(一)积极加强与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市、区两级法制办的联系,及时向上反馈行政许可业务上遇到的困难,争取上级部门与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支持,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规范许可审批相关工作。同时,认真做好2018年3月1日后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出具药品销售证明等2项业务下放区局的相关各项工作,确保有序规范开展。
(二)进一步理顺审批工作机制。加强内设科室的沟通、协调,突破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许可、监管标准化建设,通过完善食品药品智慧网络监管和网格化监管,加强许可后监督对许可事项工作效率的协同提升作用。
(三)积极推进基层监管所的基础建设。以改造基层监管所办公条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所行政许可事项所需相关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的配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许可业务培训,为基层执法提供硬件保障和软件支撑。
(四)进一步优化完善办证指引和服务措施。加强与区政务办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商,落实宣传指引职责,制定明晰的办证工作指引,优化各类便民措施,合理配置有限的人力资源,进一步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五)继续推进许可业务下沉,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今年计划完成2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服务经营者、500平面米以下的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等低风险级别事项的许可业务全面下沉,实行全部21个监管所受理、审批、出证、送达全流程办结,方便群众就近办事,提高企业办证积极性。
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