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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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7日发表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切实开展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督促指导规范办学、教育教学、安全信访等工作,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达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研究,报请区教科局同意,决定对部分学校挂牌督导的责任督学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情况通知如下,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及责任督学遵照执行。
***: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调整汇总表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4月18日
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调整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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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8:13: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