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昌都中支四项措施狠抓辖区金融稳定工作
近年来,人行昌都中支坚持以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结合区域实际,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强化区域合作,加大内部管理,加强金融监管,切实抓好辖区金融稳定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环境。
一是完善机制建设,发挥整体合力。对外积极创新监管合作方式,加大监管监测联动,主动协调市委市政府领导、党政职能部门、相关金融监管机构以及辖区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和推进辖区金融风险稳定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各项措施。对内整合内部相关业务部门资源,认真开展监测和金融稳定风险评估,强化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建设,通过关注金融改革动态、民间借贷监测、存款支付、现金供应、不良贷款动态管理及风险预警等多方面增强对金融稳定形势的把握,加强风险监测与提示,防范信贷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是强化区域合作,共促区域稳定。充分发挥川藏滇青四省区毗邻藏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作用,会同四川甘孜、阿坝,云南迪庆、青海玉树4地州人行分支机构,加强跨省(区)藏区金融稳定合作,通过建立毗邻藏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工作方案、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与重大事项联动制度等形式,加强毗邻地区之间金融风险监测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全面掌握毗邻区域经济金融运行情况,为促进毗邻地区彼此之间经济、金融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狠抓内部管理,推动工作规范。以应急管理工作为抓手,加强应急管理整章建制,制定一系列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及处置工作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金融风险处置和应急管理水平与效率。加强与上级对口处室业务联系,进一步深化业务系统应急处置合作、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合作、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结合西藏区情、昌都社情、中支行情,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和维稳工作,完善维稳措施,强化责任追究,扎实推进联网、联保、联防工作,确保了中支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和国家金库的绝对安全。
四是加强金融监管,促进合规经营。以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为抓手,积极开展人民币收付、扶贫贴息贷款政策落实情况、助农取款点布点及使用情况、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统计、征信、反洗钱等业务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有效的促进了辖区金融机构的规范运营和有序发展。扎实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活动,仅2014年受理12363咨询投诉50起,投诉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开展金融知识宣传28次。加强对金融机构安全教育和管理,通过金融联席会、重大节日现场检查、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碰头会等方式,积极督促和指导金融机构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落实内控制度,强化重大事项报告的意识,及时化解金融行为中的不稳定因素,确保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