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2020年度监控维护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为做好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属下四馆一园监控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各馆、园正常运转,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监控维护保养项目,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2020年度监控维护保养项目
二、招标人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联系电话:020-34373157
投诉受理机构: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34269537
三、项目地点
1.邓世昌纪念馆(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中龙涎里2号)
2.十香园纪念馆(广州市海珠区怀德大街3号)
3.潘鹤雕塑艺术园(广州市海珠区后滘西大街57号)
4.粤海第一关纪念馆(广州市海珠区石基村黄埔古港景区内)
5.黄埔古村人文历史展览馆(广州市海珠区黄埔村埠康里6号)
四、项目概况
为做好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属下四馆一园监控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各馆、园正常运转,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拟委托符合资质的相关公司承担监控维护保养工作。
五、招标内容及主要需求
1.项目要求:详情请见***3(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监控维护保养需求表)
2.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为每年人民币3.6万元,超出3.6万元为无效报价,具体以中标价为准。(费用总额已包括中标单位的人工、通讯、工具、运输、保险、交通、管理、税费等各项费用。)
六、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或安保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等资质,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原件备查。
2.至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相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广州市地区有实际的服务支持能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经验或开展相关活动的记录。
4.至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近两年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承接过监控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支持联合报名。
6.企业法人、股东有相同人员或业务关联关系的各供应商不能同时投标。
7.投标人需提供开展本项目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七、服务期限:一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八、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财政资金,中标后按合同规定付款。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7月1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0年7月22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周六日休息)
十、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35号南北广场后座三楼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318室。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在报名截止日期内,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满足三家公司投标即可开标,取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不满足三家公司投标,则延长报名时间。或修正招标有关条款刊发补充公告确认供应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取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愿意承接,则依次替补。
十二、中标原则
1.所有供应商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中标供应商以其应标价格为最终中标价格。
2.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正式投标人中,取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表述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0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 020-34269537,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zhu.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报价响应表
3.区文博中心主要监控设备统计表
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