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镇2020年防汛预案
为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组织、措施、人财物等做好各项准备,防患于未然。根据《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目的
切实做好防洪应急工作,正确处理防洪事务,在处置洪涝灾害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安全度汛。
二、工作原则
(一)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
(二)预防为主,抢防结合,全面部署,确保重点。
(三)村(社区)联动,辖区单位结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四)立足镇情,服从区级应急指挥。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磐石镇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的应急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有效领导和组织实施全镇防汛工作,成立了磐石镇人民政府防汛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附后),指挥部成员要切实履行各自的防汛抢险工作职责。防汛工作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必须坚持分级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各村(社区)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应急抢险队,在镇防汛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责任区域内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五、防洪预警
按城区洪水划分为四级,遵从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各村(社区)要随时关注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发布的“汛情公告”,及时反馈洪灾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小洪水(一般洪情)、洪水预警级别Ⅳ级,用蓝色表示;中等洪水(警戒洪情),洪水预警级别为III级,用黄色表示,“汛情公告(第一号)”,预警信号为鸣36秒,停24秒,三分钟后自动停止;大洪水(紧急洪情)洪水预警级别II级,用橙色表示;“汛情公告(第二号)”,预警信号为鸣6秒,停6秒,三分钟后自动停止;特大洪水(特大洪情)洪水预警级别I级,用红色表示;“汛情公告(第三号)”,预警信号为鸣5分钟连续五次自动停止。
六、应对措施
(一)防汛指挥
各村(社区)要开展好汛前检查作,做好备汛工作,加强对道路、交通、桥梁、风景区设施、水毁工程全面逐一进行排查,将“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机制贯穿整个汛期,随时注意观察本辖区内塘、堰、库、河流洪水位,并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汛情。若遇紧急防洪,镇防汛指挥部根据防洪需要,调用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及抢险队伍等社会资源,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安全,降低损失。
(二)防汛抢险组织及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组 长:符代富、姚 兰
成 员:张 韬、段庆勇、杨 朔、曾 羽、陈智华、舒 亮
职 责: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启动及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负责在现场人员的组织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全面了解事件情况,负责临时调配、监督、监测等工作;负责向上级汇报洪灾情况及人员撤离、安置、转移情况。
2、抢险队伍组
组 长:陈智华、舒 亮
成 员: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书记、主任,镇应急抢险人员30名。
抢险原则:各村(社区)积极调用应急抢险队员,坚持“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原则,确遇紧急情况而抢险力量不足时,应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请求支援。抢险队伍要建立人员名册,确定责任人、责任地域、召集方式和联络手段、抢险物资、工具等,再根据洪水和所处地域投入抗洪抢险。
在抗洪抢险中,抢险队应将灾民和受灾物资转移到历史洪水线以上的安全区域内,具体避险区域为该村(社区)地势较高的地方转移,塘堰、库如出现垮塌或溃坝由各村(社区)干部组织低洼地段村(居)民向高处转移,确保无人员伤亡。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段庆勇
成 员:闭晓妮、王 胜、郑世友、王 亮、李 莉、张艳萍
职 责:负责准备救灾物资,抢险人员的运送、食宿以及被转移出来的无亲友投靠的受灾人员的生活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人员提供临时生活服务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曾 羽
成 员:陈 芳、蒲松柏、王小红、雷晶晶、卫生院工作人员及各村(社区)的卫生医疗站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因洪灾造成伤、病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药品器械供应、灾后的疫情监测、消毒等工作。
5、安全维稳组
组 长:杨 朔
成 员:罗云江、王德江、郑世友、张 航、袁鸿鸣、
肖北方、黄友荣
职 责: 负责抗洪、自救期间的安全、信访、维稳工作。
6、信息报送组
组 长:张 韬
成 员:闭晓妮、黄 平、梁 景
职 责: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通知、简报与信息报送、对外联络、督查督办、联系区应急办等工作。
(三)防洪抢险物资储备及调度
在汛期前充分做好防洪抢险物资储备,采取“代储为主,自储为辅”的办法,实行分级储备。储备物资调用本着“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需要,快速到位”的原则,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应做到随调随运。有水库防汛任务的袁家沟社区、新店社区、山青村,应就近储存编织袋等抢险物资,物资储备村在储备物资上要做到品种、数量、地点、责任人、联系电话等方面要落实。
(四)灾民安置和受灾物资转移
当发生特大洪情时,对沿河两岸和低洼地段、易淹地带的群众实施疏散转移安置,人员和物资就近转移到驻地高处地,灾民和物资转移安置,实行村(社区)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作用,做到受灾人员安全,物资存放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防灾胜于救灾”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洪灾预防工作。
(二)各村(社区)要依据此预案,认真做好本辖区内防洪预案,要求细化到具体位置、落实责任人。
(三)在抗洪救灾中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四)镇防汛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3830291。值班人员由镇办公室统一安排,各村(社区)也要相应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收集情况,及时准确传递汛情,上报灾害情况和处置措施,同时做好防汛值班记录,磐石镇将责成镇纪委对各村(社区)防汛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