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镇联动落实安居工程依情施策造福上岸渔民
自2013年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以下简称“安居工程”)以来,我区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安居工程进展顺利。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用三年完成安居工程的时间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区镇联动、依情施策,截至2016年8月,97户渔民已通过城镇保障房安置、渔户危房原址翻建、货币化购买和自主安置四种方式解决住房问题,10月底我区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顺利通过省、市的验收,圆满完成任务。
一是群策群力,建立共管机制。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稳步推进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作的要求,2014年成立渔民上岸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番禺区推进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属地的石楼镇政府以及区住建、农业、财政、发改、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区镇联动,共同协调安居工程涉及的渔民身份和渔船情况核查、项目投资计划、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监管、危房鉴定和资金保障等问题。该方案完善了政策配套,明确了保障对象、保障方式、补助标准、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整合项目和资源,建立共管机制,稳步推进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作。
二是政府主导,创新安置方式。为确保解决申报的97户住房困难渔民的安居问题,我区积极创新、依情施策,将石楼镇已经动工的拆迁安置房小区清怡居作为渔民上岸的安居工程,由区住保办购买其中82套拆迁安置房改为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标准统一装修好后以市场租金的半价优惠提供给渔户租住。清怡居位于石楼镇中心区,交通便利、配套齐全,距离渔村仅2公里,非常适合渔民的安置。这一做法既与困难渔户的经济条件相符又可集中安置,还保证有充足的房源可供渔户选择,切实解决了渔民的住房困难。
三是阳光推进,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政策标准、操作程序、审查结果、房源数量、摇号分配”五公开原则,首先对渔民上岸安居政策和补助标准公开宣传,其次对申报对象严格核查、对保障对象全面公示、对保障方式自主选择,最后对安居工程公开配租。根据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补助对象的相关要求,我区多次对渔户的房产档案进行核查分类,并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上报的危房户进行危房鉴定工作。经逐船逐户核实,最后确定我区共97户渔民可纳入安居工程,并将结果在镇、村进行公示。清怡居安居工程样板房向渔民开放,组织渔户参观,各项保障措施均公开透明,补助购房、原址翻建、租赁清怡居三种保障方式由渔户自主选择,自主解决了住房问题三种保障方式都不选的可放弃保障。区住保办会同石楼镇政府分两批在石楼镇政务中心为32户选择租住清怡居公租房的渔户举办公开摇号配租仪式,通过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的完成32套公租房的分配。8月11日,清怡居公租房交付使用。
四是及时拨付,确保资金落实。根据省、市对于民上岸安居工程的相关文件和配套补助情况,我区在推进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区级配套补助标准和资金补助的总体安排。其中D级危房户和临时户,在国家补助2万元、省级配套补助1万元、市级配套补助2万元的基础上,区级配套补助2万元,达到区级以上户均补助7万元的标准;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在国家补助7500元、省级配套补助4000元、市级配套补助7500元的基础上,区级配套补助7500元,达到区级以上户均补助26500元的标准。另外,为购买清怡居32套用于渔民安置的公租房区政府投资了960万元。所有安居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
五是渔民致富,自主解决住房问题。积极落实国家对渔民的惠民政策,按照渔船主机功率每千瓦1600~1700元发放渔业柴油补贴。结合镇、村经济的发展,鼓励渔户发展渔业生产,积极创收脱贫,渔户家庭经济不断改善和提高,大部分申报对象近年通过脱贫致富,已解决住房问题。我区对已经上岸并有固定住所且不需要修缮或翻建危房、补助购房或者租住清怡居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作为自主解决住房困难,不予发放补助,从而减轻了政府负担。
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造福渔民,事关百姓、利关民生,是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的一次创新和探索,也是部门协作、区镇联动解决民生问题的一次成功尝试,为我区解决类似民生问题提供了宝贵经验。
(区住房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