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召开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会议
我市组织召开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会议
日期:2009-04-30|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4月29日上午,我市组织召开全市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会议。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局长、各区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分管局长、就业中心负责人、44个保障中心主任以及408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指出,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的组建来之不易。经历了过渡性就业和社会公益性岗位两个阶段,目前,市内四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编制为1500人,实际在岗人员1370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作为最基层的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协理员承担着六项重要职能。1.入户调查。2.收集岗位。3.宣传劳动保障政策。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5.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6.劳动争议调解。当前形势下, 劳动保障协理员首要的职责是抓好岗位收集。要深入企业,拉网式排查,一户不落,一户不漏,深入了解企业的用工需求,对岗位实行网络化管理。同时,要通过摸底调查的方式,深入每一位失业人员家庭,宣传创业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几年来,劳动保障协理员立足社区,就近开展就业援助和各项服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就业服务功能。但是,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建设和协理员作用发挥情况看,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㈠客观上,主要因体制、场所、经费等方面不理顺、不到位,制约了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的开展。㈡主观上,主要因精神状态、工作方法、服务能力、制度建设等方面相对比较薄弱,没有充分发挥协理员的作用。
会议强调,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解决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㈠理顺关系。必须明确,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是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派出机构,劳动保障协理员是社区服务站的成员。在这个前提和基础上,还应理顺四个关系,即理顺劳动保障协理员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关系;理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与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的关系;理顺街道劳动保障中心与区劳动保障局的关系;理顺区劳动保障局与市劳动保障局的关系。
㈡加强考核。市劳动保障局完善考核机制,将人员管理情况、设施设备配置情况、网络联通情况、办公场地、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等纳入对区政府考核范围,完善考核结果使用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对区政策扶持挂钩,与对区评先、评优挂钩。区劳动保障局要通过区政府将社区服务站建设、经费问题纳入对街道办事处考核范围,解决街道办事处重视度不高的问题。要将工作目标分解到每个劳动保障协理员,做到责任清晰,方向明确。
㈢提高素质。尽快充实大学生到协理员队伍中。要按照4月23日市内四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确定的意见,争取5月下旬完成每个街道劳动保障中心配备2名大学生、每人社区配备1名大生的工作。加强培训。市劳动保障局将组织全体协协理员按照职业资格标准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做到所有协理员持证上岗,在规定期限未取得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将与劳动合同续签与否挂钩。市劳动保障局将半年对全体劳动保障协理员和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培训。区劳动保障局要按月对本辖区内劳动保障协理员和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街进行业务知识和服务规范培训。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将按周对本辖区内的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重点问题培训。
㈣加大投入。要明确区劳动保障部门是社区服务站建设的直接责任部门,社区建设情况、人员管理、业务指导是完全是区劳动保障部门的责任,不能有依赖思想和等、靠、要思想。市劳动保障部门职责是业务指导,平台建设上的责任是指导,扶持工作只是作为工作指导一项辅助措施。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起主体责任,积极支持向区政府汇报解决办公经费投入不足、工资偏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市劳动保障局将综合研究对社区服务站建设的扶持机制,通过建站奖励、网络租赁维护费用分担等机制。
㈤典型引导。市劳动保障局将尽快修订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建设标准,明确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强化办公设施到位情况等标准,明确社区服务站建设方向。上半年,各区劳动保障局要集中精力,开展示范性服务站建设工作。市劳动保障局将进行评比,符合条件的社区市劳动保障局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区劳动保障局要加强工作总结,推广示范性服务站建设经验,拉动服务站建设向标准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