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屏山年产8万锭高端纺纱项目年产2000吨竹笋农产品深加工技改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 5月 21日我局拟对 2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 5 月 21 日-2020年 5 月 27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5881009 5722372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 编:***53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屏山年产8万锭高端纺纱项目 | 屏山县王场产业园区 | 四川锦裕纺织有限公司 | 四川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9万元,占总投资0.28%。主要建设内容:总占地约70亩,建设钢结构厂房40000m2。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27637.43m2,配套清花机,梳棉机,并条机,粗砂机,细纱机,自络机等高端纺纱设备;2#厂房建筑面积5015.62m2,建设配电房、发电机房、消控中心及预留二期库房及生活办公建设区。本期项目建成后,年产粘胶品种纺纱8万锭(9600t)。同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仓储及办公生活设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生活污水:经周边已建化粪池收集后,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罐车运输至屏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施工废水:在现场设置简易施工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泥砂浆拌料,多余部分用于厂区道路洒水、绿化等,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不得外排。 (二)废气: 1.施工扬尘:文明施工,定期洒水,湿法作业,现场架设2~2.5米高墙封闭施工现场,硬化路面,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飞扬垫; 2.装修废气:使用污染相对较小的环保型涂料和装修材料,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3.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加强管理,控制车速。 (三)噪声: 各类机械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 (四)固废: 1. 土石方:就地平衡。 2. 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3. 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包装材料: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生活废水:在厂区建设1个15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若投产前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过渡期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罐车运输至屏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1.清花、梳棉粉尘:经密闭收尘管收集至组合式滤尘设备-多筒式滤尘机组除尘处理后部分空气进入空调除尘室除尘后返回车间,部分废气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并条、粗纱、细沙、络筒粉尘:经过滤设备、空调除尘室过滤除尘后回用。 3.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经抽排风机引至发电机房外绿化处排放。 (三)噪声: 1. 设备运行噪声:优化总平面布局,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在设备安装时增设降噪减震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四)固体废物: 1.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经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废棉、棉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3. 化粪池污泥:委托专业单位清掏,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处置。 4. 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润滑油:经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具有该类危废处置的资质单位运输处理。 |
2 | 年产2000吨竹笋农产品深加工技改项目 | 屏山县鸭池乡大坝村大坪组 | 屏山县菜多多食品有限公司 | 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000m2(原有厂房占地2333m2,新增占地2667m2),项目对原有生产车间进行改造,设置浸泡车间、分选车间、漂洗车间、预煮车间;新建车间设置分选车间、浸泡车间和袋装车间,辅助设置清水池、浸泡池、漂洗池、沉淀池、锅炉房等设施,本项目技改完成后达到年产2000吨竹笋的生产产能。同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仓储及办公生活设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施工废水:采取作业场就地挖坑囤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农灌。 (二)废气: 施工扬尘: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不允许超载,堆场以毡布覆盖,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等措施。 (三)噪声: 合理布设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措施 (四)固废: 弃方可用于场界周围绿化用土,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作回收利用或作销售处理,不能再次利用的拟由施工单位统一运送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上清液可回用于竹笋清洗。每7天更新一次该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限值《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限值(旱作),可用于农灌 2.生活废水、煮制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限值后用于农灌。 (二)废气: 锅炉天然气燃烧烟气须经高度不低于8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3m的烟囱排放。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设置于密闭车间内。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屏山县鸭池乡环卫办清运处置。 2.不合格竹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此处,委托屏山县鸭池乡环卫办清运处置。 3.废包装材料: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位于厂区卫生间旁,可外售给废品回收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