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曼妮时装(深圳)有限公司限期缴纳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德曼妮时装(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深盐路2015号盐田综合保税区沙头角片区工业区厂房7栋4层
法定代表人:杨育志
经查,德曼妮时装(深圳)有限公司存在欠缴2018年4月至2020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注册地址无人办公,且无法联络相关工作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盐)社限令催告〔202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欠缴2018年4月至2020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于2020年9月12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深(盐)社限令〔202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本金38786.61元,滞纳金6250.4元,共计45037.01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0年1月31日,实际金额以缴交到日为准),请于实际缴纳日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盐田分局核定。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盐田分局稽核科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稽核员:黄细红、梁家胜,电话:22723034)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