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五强化深入推进今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实现低保对象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公平公正、阳光透明。5月21日,珙县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今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经办人员不担当、不作为、态度生硬、故意刁难、推诿敷衍等影响民政服务形象的行为,坚决查处乡镇政府审核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浮于表面、入户调查不深入、操作程序不规范、评议公示走形式、审核审批不及时、分类救助不到位、闭门造数据、不据实核准补差资金等损害困难群众利益的问题和人员,重塑低保“为民解困”的良好印象,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二是强化坚决查处“错保”问题。以“对象精准”为导向,深入解决人人有份的“平均保”、轮流坐庄的“轮流保”、分家立户的“拆户保”、二次分配的“拼户保”、隐瞒家庭收入的“瞒骗保”等“错保”问题;严肃惩戒低保经办过程中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优亲厚友的“关系保”“人情保”问题;彻底整治排查乱开政策口子的“特殊群体保”,对有关部门反馈的“死人保”“就业保”“在职保”“车主保”等问题线索,以及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核实,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并追缴违规发放的低保金。
三是强化着力解决“漏保”问题。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依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坚决纠正误将贫困发生率视为农村低保覆盖面的问题;切实杜绝一些低保经办人员对农村低保工作认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不充分考虑因病、因学、因残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支出型困难家庭,为了图“省事”搞“一刀切”,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拒之门外或纳入低保不及时等“漏保”问题。
四是强化严肃追究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全面落实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每月“零报告”制度,对死亡低保(特困)对象、经济状况和家庭财产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以及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非低保家庭等情况,因乡镇、村(社区)报告不及时而出现的“错保”“漏保”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全面建立死亡人员(火化、公墓)数据每月比对机制,各乡镇要及时掌握救助对象的死亡情况,做到线上线下操作同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根据比对和调查结果及时停发相关待遇,在信息系统内清退并追回多发放的资金。
五是强化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微腐败”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组(社区)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严肃查处乡镇经办人员和村组(社区)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二次分配、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
通过这次为期3个月的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更进一步推动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陈贵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