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政法委职能简介。
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全力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全面推进防范和处置***各项工作,加强法学会建设和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县委政法委2021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把牢政法工作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思想教育作为基础工程来抓,开展政法干警政治轮训,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当前政法工作的具体举措。同时,深入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省贯彻落实基层片区政法工作,不断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权威性。
(2)立足长效,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扎实开展新一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主线,坚定政法干部理想信念,提升政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后半篇文章”,认真做好检视回顾工作,确保整改见实效、问题不反弹。坚持完善《珙县从优待警五条措施》,健全职业荣誉、履职保护、风险保障、帮扶救助、辅警激励“五项机制”,落实500万元困难政法干警救助基金并建立动态补充机制,全面提振政法队伍精气神。坚决筑牢纪律监督防线,严格执行“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政法干警纪律规矩的警示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执行《珙县领导干部带头支持公正执法司法的暂行规定》,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3)强化服务,提供社会发展法治保障。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推乡村振兴、页岩气开发、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坚持以“常态化案件评查”为重要举措,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不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政法为民“五个一”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4)聚焦重点,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两会”等重要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强化情报信息先导性、引领性作用,全力抓好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深入开展反恐怖反分裂斗争、防范化解各类涉稳风险、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坚决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5)持续发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构建长效常治机制,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大力推进源头治理,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巩固治乱成果。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把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扫黑除恶形成有效衔接,对新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挖彻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6)夯实基础,巩固基层社会治理成果。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健全乡镇政法委员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深入排查化解易引发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优化调整基础网格,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构建“智治”基础设施体系,积极打造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推动平安乡村“慧眼工程”技防设施建设,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和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治理平台,充分整合基层政法总结力量,更好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减轻基层负担,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7)强化保障,深化反***斗争。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总体要求,以打好教育转化、专项整治、综合防控“三场硬仗”为抓手,强化组织保障、狠抓工作落实,坚决确保***问题不成为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因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政法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政法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378.3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由2020年23750元/人/年下降到20000元/人/年,项目经费比上年压减6.5%。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1年收入预算37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3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1年支出预算37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48万元,占66.73%;项目支出125.90万元,占33.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8.3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由2020年23750元/人/年下降到20000元/人/年,项目经费比上年压减6.5%。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9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8.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由2020年23750元/人/年下降到20000元/人/年,项目经费比上年压减6.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91万元,占86.3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50万元,占5.42%;卫生健康支出7.28万元,占1.93%;住房保障支出23.69万元,占6.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法治队伍建设工作、宣传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16.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等共174.14万元;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等共23.4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89.90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9.4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0.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临聘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7.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保缴费5.28万元、事业人员医保缴费1.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3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23.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2.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9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珙督导工作、各地区来珙进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及扫黑除恶工作交流学习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9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扫黑除恶、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00万元,比2020年预算58.36万元减少34.36万元,下降58.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头经费由2020年23750元/人/年下降到20000元/人/年,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了事业人员和工勤人员公用经费,2021年只有行政人员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县委政法委13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有1个项目,因项目内容***(敏感),不予主动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行政运行: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县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