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五项措施强化汛期非煤矿山安全
为进一步强化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县安监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平稳态势。
一是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非煤矿山安全运行。
二是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培训,深入非煤矿山企业内部,全面细致的排查安全隐患,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和普及有关防汛、防高温的基本安全知识,切实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防汛、防高温能力。
三是要求企业投入资金加强非煤矿山安全设施建设和隐患整改工作,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非煤矿山“三项人员”进行100%安全培训。
四是强化企业管理,在雨天要停止开采作业,雨后要及时对危险边坡和危岩浮石进行监控和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撤离采场作业人员,防止发生滑坡事故。
五是加强应急准备落实应急值守。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无缝值守,落实“零报告”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人,严肃值班纪律,做好值班纪录及时报告值班信息。